网络游戏玩家把游戏账号转让给他人后反悔了,就用其本人的身份证信息重新设置了该游戏密码,将该游戏账号盗走。那么,盗卖游戏账号的这种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是否构成盗窃犯罪?2009年10月30日,对于这样一起案件,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虚拟财产,虽然是无形的,且存在于特殊的网络游戏环境中,但其真实地存在并具备传统财产的价值性、有用性、可控制性、流通性等特征,因此具有财产的基本属性因而也属于财产,所以理应得到法律的保护。被告人谷雯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现年27岁的被告人谷雯雯系郑州市中原区无业人员。曾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3月14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2008年4月13日刑满释放后,谷雯雯开始迷上了网络游戏“梦幻西游”。在这个游戏上,他耗费了不少时间和金钱,今年3月,他的游戏角色已达“143级(游戏中级别较高)。他考虑到,继续升级,要花更多的精力和金钱,就决定卖掉游戏账号赚点钱花。
2009年3月下旬的一天,谷雯雯在玩家交流平台上发布了卖号信息,不久,有人联系他表示愿意买号,双方在电话中谈好以1100元成交。随后,在郑州市中原区郑湾村谷雯雯家中,双方以1100元完成了交易,被害人李某、任某当场付给谷雯雯1100元钱,谷雯雯则将自己的游戏账号、密码,以及与账号绑定的邮箱给了对方,还当着对方的面取消了自己的手机号码与游戏账号之间的绑定。而被害人李某、任某也随即对密码进行了更改。
一个星期后,闲着无聊的谷雯雯想想有些不舍得,忍不住再上网看看,发现买下账号的玩家还没有落实账号保护措施。于是谷雯雯动了歪念:把账号拿回来!当天下午,谷雯雯用其本人身份证信息重新设置了该游戏密码,将该游戏账号盗走。被害人李某、任某发现游戏账号被盗后,就打电话询问谷雯雯,并多次找谷雯雯向其要钱。而谷雯雯则干脆躲着不见。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害人李某、任某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得知被害人报警后,谷雯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赔偿被害人1100元。2009年9月4日,谷雯雯被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执行逮捕。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网络虚拟财产也有价值,被告人谷雯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已赔偿被害人1100元,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