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哥哥盗窃弟弟窝赃 法网恢恢兄弟齐落网

  发布时间:2009-10-15 13:08:37


   齐华(化名)、齐辉(化名)两兄弟关系一直很好,甚至到了一个盗窃一个窝赃的程度。哥哥齐华伙同朋友撒龙(化名)经预谋后,盗窃了一散热器商店,弟弟齐辉明知其中一辆电动车为赃物,却仍然为哥哥提供帮助,将该电动车藏匿在自己上班的工厂内。

    我院受理检察机关的公诉后,经过审理,查明了一下事实:齐华与撒龙经预谋后,于2009年3月8日晚,由撒龙将刘广(化名,系本案被害人,已另案处理)引开,齐华到郑州市伏牛路刘广的新飞散热器商店,齐华用撒龙事先交给其的店门钥匙,将店门打开进入店内,将店内的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一台、红旗牌电动车一辆、电脑主机一台盗走。齐华将所盗的电动车交给弟弟齐辉保管,齐辉明知该电动车是齐华盗窃所得,仍将该车藏匿于其工作的工厂里。

    公安机关将齐华抓获归案后,在齐华的带领下,将齐辉抓获归案。

    经鉴定,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价值1720元、红旗牌电动车价值1283元、电脑主机价值1190元,共计4193元。

    我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被告人齐辉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其行为已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予惩处。

    故判处被告人齐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人民币;被告人齐辉犯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人民币。

责任编辑:大黄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