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法制讲座进校园 和谐共建促成长

  发布时间:2013-10-15 14:47:17



法官给初一的学生上法制课


学生们聚精会神聆听法制课

    “同学们,你们现在都多大呢?”

    “12岁!”“14岁!”“13岁!”同学们七嘴八舌。

    “好,恭喜已满14周岁的同学,按国家法律规定,你们已经需要承担部分刑事责任了……”

    10月14日,郑州市第52中学的100余名初一学生齐聚一堂,聚精会神地聆听由中原区法院少年庭庭长翟红斌主讲的法制课。

    翟法官结合《刑法》中犯罪年龄的规定,针对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突出的问题,通过鲜活的案例,教育学生要通过学习法律,提高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风气对自身的侵袭,远离违法犯罪,树立高尚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自己培养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课堂上,同学们踊跃举手提问,翟法官耐心地解答同学们的问题。课后,翟法官向同学们赠送了专门印制的《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宝典》手册,希望同学们从漫画中学习安全知识。

    在场同学纷纷表示,通过上法制教育课,扩充了自己的法制理论知识,今后要以实际行动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