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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法院反映城中村拆迁补偿虚假诉讼的现象并提出对策

  发布时间:2013-08-28 15:42:33


    随着郑州城中村改造如火如荼的开展,在改建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拆迁问题。中原区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部分当事人为谋求拆迁利益而进行虚假诉讼,这些案件表面看似是普通的民事诉讼,但背后往往隐藏着多牟取拆迁利益的目的,当事人制造表面的“纠纷”,变通运用各种不同的诉讼,意图借法院之力变更、消灭现存的法律关系使其在拆迁补偿中获得非法之利。这不仅给国家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给辖区社会稳定带来了潜在威胁。

    该院经分析,认为出现此类虚假诉讼案件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受巨额经济利益的驱使。从虚假诉讼的收益来看,现今的房价与居民的收入严重失调,无房者时时刻刻都面对成为房奴的风险,更有甚者是想成为房奴而不可得。在这样虚高的房价下,根据拆迁补偿中的换房协议,一间宅基地上的房子被拆后置换成商品房其价值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这样的巨额利润足以让世人疯狂。虚假诉讼成本投入与利益回报的巨大反差刺激部分利益追求者去铤而走险。

    二是钻“法官应当尊重当事人诉权原则”的空子。正常诉讼中,在被告对原告主张的事实没有任何异议的情况下,法官本着对当事人诉权的充分尊重,不能随意主动对毫无争议的事实展开调查取证,否则有悖中立立场。制定这一原则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限制司法权,却被一些人钻了空子,利用其达到自己不法的目的。

    三是虚假诉讼难以被发现。在虚假诉讼中,当事人双方往往主动要求调解并对事实和处理意见达成一致意见,从表面上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辩双方对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法官在此基础上对调解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很难发现其中的“奥秘”。

    四是社会整体诚信的严重下滑。社会不断发展,但诚信体系建设步伐过慢,造成失信成本低,随之而来的形式多样的造假事件冲击着人们的心理底线,足以证明诚信的缺失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

    对此,该院提出以下对策: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切实提高公民法律、道德意识。建议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道德建设及法制教育活动,营造广泛的社会诚信和法治环境,从思想根源上杜绝虚假诉讼行为。

    二是建立第三人询问制度。在审理涉及案外第三人案件时,应当及时告知案外第三人,并尽量安排参与案件旁听,以最大程度识别虚假诉讼行为。

    三是多方合作,加大惩治力度。与相关政府机关、辖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等部门通力合作,及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同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虚假诉讼行为出现。同时,建议对虚假诉讼行为及早定性,并加大惩治力度,形成民事制裁、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责任追究制度。

    四是提高法官识别防范虚假诉讼的意识。通过加强专项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会、典型案例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教育法官在立案、审理案件时要认真审查、核实相关证据,切实增强分辨虚假诉讼的能力,提高审理此类案件的经验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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