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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省停车费办假证冒充警察 获刑后方觉得不偿失

  发布时间:2013-07-12 11:25:30


    就为省下几元钱的停车费,郑州市的苏某竟轻信朋友谣言,花了600元钱办了两张假警察证,只可惜免费的待遇没有享受几次,他就被真警察抓了个正着。

    7月11日,苏某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拿到判决,苏某感叹,自己真是聪敏反被聪明误,得不偿失啊!

    就为省点停车费,男子办假证冒充警察

    苏某今年39岁,是郑州市一家科技公司的员工,每月有着几千元的收入,还有一辆私家车。苏某平时没有什么别的爱好,就是喜欢和朋友一起打打牌,聊聊天。

    一次在牌桌上,苏某的一位朋友很神秘地拿出一张工作证在他们面前炫耀。

    “咦,这不是警察证吗?你小子什么时候成警察了?”看着朋友手里的人民警察证,苏某和其他人一阵好奇。苏某的朋友说,这是他花几百元办的假证,主要是开车的时候可以免去过桥、过路费和停车费。

    这证件有那么牛吗?苏某嘴上怀疑,暗自却有些动心。但假证万一被戳穿了怎么办呀?苏某的朋友说,一般不会被人识破,万一真被发现了,只要脸皮厚死不承认,别人也没什么办法。

    “大不了把钱交了嘛。”苏某的朋友说得很轻松。

    2012年10月份的一天,苏某来到二七区北京华联,在停车场,苏某无意间看到了街边的一张小广告。

    “那是张办假证的广告,说什么证件都能办。”苏某供述道,看到广告他顿时萌生了给自己办张假警察证的想法,通过电话,他联系上了办假证的人,以200元的价格办了一个交通警察执法证。

    拿到假证,苏某先后使用了三、四次,用来糊弄收费员,免交停车费,其中也曾被怀疑过,但苏某坚信“脸皮厚”的说法,对收费人员又是耍赖又是威胁,竟然屡试不爽。

    聪明反被聪明误,假警察遇真警察被抓获刑

    又一次在牌桌上,苏某掏出自己的假警察证,向朋友炫耀,但却遭到质疑。朋友说,苏某的警察证看起来质量太次,容易被识破,建议他多掏些钱办个好的。

    没过两天,苏某又在嵩山路与棉纺路口的丹尼斯商场附近的电线杆上,找到了一个办假证的电话,这次他花400元办了一个人民警察证。

    可这一次还没等苏某使用,他就被真警察抓了个正着。

    原来,苏某的一位牌友是个瘾君子,2012年11月19日下午,因涉嫌贩毒被警方控制,正巧苏某有事联系了这位朋友,警方怀疑苏某为毒贩同伙,便通过其朋友将苏某抓获。

    经过搜查,警方并未在苏某身上搜到毒品,排除了他贩毒的嫌疑,但苏某随身挎包中的两个假警察证却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经过审问,苏某供述了办假警察证用来免交停车费的事实。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苏某被中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而苏某新办的假证此时还未来得及使用。

    法庭上,苏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他始终不明白自己只是为了免交停车费而办了假证,怎么就触犯了刑法。

    主审的陈艳艳法官告诉苏某,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对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国家机关享有公权力,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形象。”陈法官说道,“倘若有人伪造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势必会造成公众对于国家机关信任的缺失,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所以,对苏某的行为,法律要加以打击。”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苏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鉴于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故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于是作出了上述判决。

    拿到判决,苏某感叹自己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就为省下几元钱的停车费,仅办假证就花了600元,到头来还被判刑,这种得不偿失的行为奉劝他人莫要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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