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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安全,家长的牵挂

  发布时间:2013-07-02 15:07:24


    暑假马上就要到了,孩子的安全一直是众多家长的牵挂,但近日频繁见诸于媒体的报道,让人很纠心:6月8日媒体报道,郑州一男生遇车祸错过高考,涉嫌骑电动车逆行;6月24日报道,郑州母子上街途中发生车祸,两人伤情严重;6月27日报道,郑州一高中生骑电动车闯红灯,与轿车相撞不幸身亡。

    看完报道,在惋惜之余也该反思:为什么会频繁发生这样的事故?怎样才能减少这些事故?该怎样保护我们的孩子?该如何教育我们的孩子?

    对此,郑州中原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翟红斌以少年庭2012年和2013年上半年的数据为基础进行了统计分析,得出以下两组数据:

    第一组:2012年中原区法院少年审判庭收案76件,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案件32件,占全部收案数的42.1%。2013年上半年收案86件,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案件27件,占全部收案数的31.3%。

    第二组:2012年32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为6岁及以下儿童的9件,受害人为6岁以上10岁以下儿童的12件,两项合计21件,其中独自过马路发生事故的7件;受害为10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9件,其中独自骑自行车的或电动车的5件;32起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12件,占37.5%;受害人构成伤残的14件,占43.75%。

    从上述数据中不难看出,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学龄前儿童和低年级小学生受伤几率大。学龄前儿童由于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需要家长的看护和帮助,家长如果不能及时尽到监护责任,学龄前儿童就容易在小区内玩耍或者自行过马路时受到车辆的侵害。低年级小学生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但自我管理意识不强,由于贪玩、好动,经常在马路上追打,也容易在交通事故中受伤。

    第二,中学生多因骑自行车或电动车发生事故。中学生放学时间相对集中,放学之后,有些学生骑车进入机动车道,有些学生骑车比赛速度,有些学生骑车打闹,都造成了安全隐患。

    第三,电动车引发交通事故比例较高。电动车作为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给市民出行带来了便利,很多家长在出行时也会选择用电动车载着未成年的孩子出行,但由于电动车速度快、刹车不给力,再加上部分家长不遵守交通规则行驶,片面追求速度,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致自己和孩子受伤。其中最为严重的一次事故是一名一岁两个月的儿童乘坐电动三轮车时,不幸从电动车上摔落,然后被从旁边经过的小轿车当场轧死。

    第四,受害人因事故导致伤残的比例高。中小学生身体发育不成熟,一旦受到伤害极易构成伤残,影响今后的生长发育,给孩子的未来带来痛苦。

    “车祸猛于虎也”,中原区法院少年庭庭长翟红斌提醒:一定要教育好我们的孩子,他根据审判实践,总结了以下三条经验:

    一是安全教育常抓不懈。一方面安全教育要从小抓起,家长要做好孩子的榜样。学龄前儿童的行为很多是模仿家长,家长要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教育孩子从小遵守交通规则。另一方面学校、社会要不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让学生全面了解交通安全知识,帮助学生养成遵守交规的好习惯。必要时,中小学校可以设置交通安全教育课程,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是家长要尽到监护责任,家长既要放手锻炼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又要照顾好他们,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对于学龄前儿童和低年级小学生,家长一定要看护好他们的生活起居,少让孩子自己出行过马路、少让孩子搭乘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有条件的家庭,在三年级之前可以全程接送。对于中学生,除了安全教育之外,尽量不要提供电动自行车作为他们的交通工具。

    三是中小学生自己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生命健康是自己的,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莫等失去了生命和健康,再去后悔,一切晚矣。因此中小学生要不断强化自我管理意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做一名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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