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郑州中原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旁听席上坐着一位特殊的听众,他就是案件的受害人——王师傅。提起这次被盗的经历,王师傅记忆犹新。
图省事
“我是个面包车司机,平常就靠拉货挣些运费,家里也都靠这点收入维持家用。每天早上,我都起得很早,先去附近菜场拉趟早活,拉活回来,顺道给家里人买好早餐我再去拉活。去年8月10日早上,我像往常一样给家人买了早餐。为图省事,我把车停在家门口,没有熄火,迅速跑回家里送饭。可是等我从家里出来,发现车已经没了。”王师傅讲述着。
“我当时就吓傻了。就几分钟的功夫,怎么会这么快。之前我也这样干过,没见有啥事儿,没想到这次这么倒霉。碰巧附近在施工,我一路问过去,打听车的下落。”
“旁边的路人告诉我,在我进家之后,有个年轻人从出租车上下来,在车附近转了一会,还跟施工队的人说了几句话,之后,就在意了。”没办法,王师傅只好打电话报警。
真添堵
车丢了以后,王师傅一直垂头丧气,精神不振,家里的生活也受了不小影响。为了贴补家用,王师傅一边给别人打小工,一边继续找车。
事发后半个多月,王师傅路过一家汽修店时,无意中发现门口停的面包车很像自己丢的那辆。“我本来没抱多大希望,可没想到上前一看还真是我丢的那辆。”王师傅喜出望外。
汽修店李老板说,“有个自称‘张某’的人几天前把车停在这里,打算把车割了当废铁卖给我,我没同意。之后他就经常把车停在这儿,并留下联系方式,说一旦有人想买车,就让我联系他。”
王师傅马上将情况反映给民警。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让王师傅装成买家与张某联系,张某竟信以为真。去年9月5日,民警将前来“销赃”的张某抓获。
贪小财
据张某交代,2012年8月10日早上8点多,他从出租车上下来,无意中发现路边的面包车车门没锁。想到自己没有正经工作,身上的钱又所剩无几,于是动了歪念。
他先去观察了车况:车上无人,且没有熄火。再去确认车主下落,发现车主不是施工队,而是附近村民,他便开始行动了:围着车转了几圈,周围没人发现也没人阻止,于是他迅速蹿上面包车,将车加速开走。
车到偷手后,他一直想把车卖掉,换些小钱花花,但因没有正规的手续迟迟未能出手,直到被民警抓获。
进牢房
2013年年初,中原区检察院以张某犯盗窃罪向中原区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前,张某的母亲说,张某自从前两年离婚后出现了精神问题,但他并不配合治疗,希望法庭能对他的精神状况予以鉴定,“他的精神状态还可以,平时不闹事,比较安静,不喜欢和人交谈,也不喝酒赌博,怎么也想不到他会做出这样的事。”
法庭上,张某表示因为自己感情、事业、生活上一直不如意,当时见车钥匙没拔,想借此发泄发泄,也顺便发点小财,才一时起了贪念。
后经精神病医学鉴定证明,张某作案时处于“情感障碍”缓解期,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因张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且被盗车辆已追回,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5月27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
主审本案的吕华红法官一来提醒广大车主,离开车时要做到:熄火、拔钥匙、锁好门窗。同时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以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不是每个车主都能像王师傅那样,车丢后能失而复得。二来提醒象张某这样遭遇挫折的人们,不要破罐破摔,要树立生活的信心,做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