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判决书,被告席上的袁某深深低下了头,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他逃亡1个半月,躲到了千里之外的上海,但法网恢恢,四年半的刑期不仅是法律对他的严惩,也是对惨死在其车轮下冤魂的告慰。
货车司机野蛮驾驶致人死亡后逃逸
袁某今年48岁,由于只有初中文化水平,他买了一辆货车靠给物流公司拉货为生。
2012年5月1日凌晨2时许,袁某像往常一样送完货后与妻子一道沿郑州市西四环由南向北行驶。
“当时路上基本没人,深更半夜的我也有些困,车速不自觉地快了起来,想尽快回家睡觉。”就在袁某迷迷糊糊地驾车高速行驶到西四环铁炉村附近时,左前方三米处突然出现一名男子,由于光线昏暗加之车速较快,袁某刚踩下刹车便已将男子撞倒在地。
“我觉得好像是撞到了人,接着左后轮又从那个人身上压了过去。”就在袁某模糊的感觉中,受害人孙某已经惨死在他的车轮之下。
“我当时很害怕,不敢从倒车镜往后看,更不敢停下车,就继续向前开。”袁某谈起事情经过,声音有些颤抖。
惊恐中,袁某驾车向北又行驶了约2公里,此刻有些缓过神来的他问坐在副驾驶座的妻子是否看见自己压着人了,妻子说压着了,这令袁某更加害怕。想到可能会因此坐牢,袁某一不做二不休,索性继续向北行驶,在黄河桥边的一个加水站,袁某用水管将车辆后排车轮上的血迹冲洗了一下,之后便开始了漫漫的逃亡之路。
千里逃亡终难脱法律严惩
就在事发后不久,两名男子途经事发现场,发现了受害人孙某。
“他死得可惨了,我们看见的时候他一动不动,肚子都让车压瘪了,地上一大摊血,俺俩赶紧打电话报警。”接到电话,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孙某已经死亡,但现场却找不到肇事车辆。
经过尸检,孙某系颅脑损伤并胸腹腔脏器损伤死亡。根据死者伤情,民警推断肇事车辆应当为大型车辆,据此,民警展开了针对事发时途经径此地的大型车辆的侦查,很快便将肇事司机锁定为袁某。而此时的袁某已逃至千里之外的杭州、上海等地。为将其尽快抓捕归案,民警将袁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2012年6月18日,在外潜逃一个半月的袁某被上海市普陀区被警方抓获。中原区检察院随后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袁某提起公诉。
获刑四年半为自己的行为赎罪
“袁某,你既然已经知道撞了人,为什么不及时救治或者报警,而要逃跑。”法庭上,法官讯问袁某肇事逃逸的动机。
“我当时很害怕,而且我的C4驾驶证当时因为其他原因已被注销,我属于无证驾驶。因为车速较快,估计那个人已经没救了,我怕坐牢就跑了,没想到最后还是没能逃掉。”站在被告席上,袁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袁某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至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肇事后逃逸,且未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时候还毁灭证据,依法应予严惩。
4月17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袁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法官警语:
近期,公安部开展了整治货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可见货车因道路交通违法而致人伤亡的情况已十分严重。活动开展以来,成效显著。主审该案的靳苍华法官警示广大货车司机,驾驶过程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杜绝野蛮驾驶行为,倘若发生交通事故,要第一时间报警,保护好现场并抢救伤者,切莫心存侥幸,法网恢恢,逃避责任的行为必将换来法律更加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