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8月份买车,到今天拿到法院的判决,虽然只有短短八个月,但对于21岁的娟子(化名)而言,却仿佛是做了一场噩梦,官司尽管打赢了,但留在她心中这段不愉快的经历却无论如何也无法抹去。
贪便宜购买问题二手车为噩梦埋下伏笔
2012年8月1日下午,娟子和男朋友满怀喜悦地来到了位于郑州市文化路路砦村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今天是她和男朋友买车的好日子。
“我俩很早就想买车,前些日子我男朋友在网上看中一辆二手的三菱翼神牌轿车,觉得不错,就约上我一起去看看。”娟子他们和发布卖车消息的人相约,下午5点在二手车市场见面。
卖车的人叫冯彬,一见面,他就向娟子他们介绍,说这辆三菱车是2012年一月份买的,基本上是新车,车况非常好,他是替自己的姐姐发布的卖车信息,定价9万。
车况不错,价钱也便宜,娟子他们不由得动了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最终约定以8万6千元的价格成交。冯彬表示车辆一切手续都在,只有登记证书在自己姐姐那里,需要过两天才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这车不是分期付款买的吧?为啥没有登记手续啊?”没见到登记证书,娟子的男朋友心中不免有些怀疑,多次询问冯彬该车是否为银行分期付款购车,但他矢口否认,坚称这是全款买的车,让二人放心。
眼看挑不出什么毛病,娟子他们与冯彬签订了《车辆转让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了8万元,余下的6千元娟子要求作为押金,等冯彬拿来登记证书再将余款付清。
车被抢,钱不退,这一切就像是场噩梦
买了车,娟子二人十分高兴,天天没事就开着车出去兜风,心中好不惬意。然而冯彬交易后却以去外地出差为由,迟迟不将登记证书交给娟子,这令他们心中始终有种不祥的预感。
8月7日,娟子的男友开车带着她到开封东郊附近买狗,上午10点左右,就在二人准备上车返回郑州的时候,噩梦开始了。
“我俩刚打开车门,突然从旁边的一辆越野车上下来四、五个彪形大汉,二话不说就将我们俩拉到了他们的车上。”提起当时的情景,娟子依然心有余悸。
在车上,其中一名男子问娟子那辆三菱车是不是他们的车,娟子毫不犹豫地说是,可男子却说这辆车的车主是一个叫阿枚(化名)的年轻女孩儿,车是在银行分期付款买的,现在贷款已经逾期,他们要收走车辆。
“我俩当时吓傻了,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我说我有购车合同,是合法的买车人,但对方根本不听我解释,只问我车办没办过户,我说没有,他就让我们交出车钥匙。”刚买的车要被人抢走,娟子和男友拼命反抗,却遭到对方的殴打,无奈,他们只得交出车钥匙,随对方一同返回郑州。
在郑州高速柳林收费站,几名男子停车让娟子二人离开,娟子说三菱车上还有自己的一条金项链和一部手机,想要取回,可当他们一下车,几名男子便迅速驾车离开,只剩下娟子二人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第三方的债务纠纷不应侵害我的权利
不是说是全款买的车吗?怎么会有追账的?清醒过来的娟子他们越想越不对劲,急忙打电话联系冯彬。冯彬一开始说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娟子的逼问下,他终于承认这车的原车主叫阿枚,是通过贷款分期购买的,因为欠冯彬的钱,阿枚便将车抵押给了他,并允许他出售或者拍卖,所得钱款用来还债。
“你们谁欠谁的钱我不管,这是我买的车,现在车没了,我的损失谁来赔?”娟子质问冯彬,但他却爱搭不理,只是找各种理由推脱,直到9月3日,冯彬居然不再接电话。感觉自己上当受骗,娟子当天到派出所报了案。
派出所经过调查得知,该车系阿枚与前男友贷款所购,期间借了冯彬8万元,车辆登记在阿枚名下。后来阿枚与男友分手,车被抵押给了冯彬用于还债,后冯彬提议将车卖掉,并让阿枚出具一份公证,声明冯彬有权将该车出售或者拍卖,一切责任由阿枚承担,与冯彬无关。阿枚虽然知道车辆为贷款购买,不能卖,但为了还清借款,还是默许了冯彬的行为。
由于此案属于经济纠纷,派出所不予刑事立案。娟子只得将冯彬、阿枚起诉至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支付其购车款8万元,车上物品损失9300元。
得知被起诉,冯彬辩称自己只是代理阿枚出售车辆,并非适格被告,且已履行了车辆的交付义务。而阿枚则反诉娟子,称在派出所处理纠纷期间,娟子的男友曾经损坏车辆,要求二人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娟子与冯彬签订的购车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有约束力。娟子付款后,冯彬应将车辆交付并保证其能正常使用,但由于冯彬与他人之间的债务纠纷,导致车辆过户前被原车主收回,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故冯彬应将8万元车款退还。
娟子的项链、手机由于并非是被本案的被告和第三人强行带走,故此项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而阿枚反诉要求娟子赔偿损失,因为提供相应证据,法院也不予支持。
4月2日,中原区法院一审判决冯彬返还娟子车款8万元,驳回娟子的其他诉讼请求和阿枚的反诉请求。
法官析案:
主审该案的李忠贤法官告诉记者,汽车的所有权转移依照法律规定,必须以登记过户为准,如果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签订了合同并交付了车辆,其所有权依然属于原车主。而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在付清全部贷款前,买车人并不享有全部的所有权,不得擅自处分车辆,即不得擅自买卖,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合同的效力是相对的,只针对合同双方有效,一方不得因其与第三人的债务纠纷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否则便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