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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法院共产党员李云凯荣获第五届“中原区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2-04-27 11:00:27


    4月26日上午,以“青春的信仰、榜样的力量”为主题的“中原区纪念五四运动93周年暨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颁奖典礼在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隆重举行。团市委副书记张艳华,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李长义,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长吴铁路,区领导何进平、王泰峰、韩世昉、李艳玲等出席典礼。会上,中原区法院共产党员李云凯荣获第五届“中原区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李云凯同志,男,1977年出生,汉族,河南郑州人,2001年7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系。2001年10月进入中原区法院工作,先后在中原区法院书记官处、须水中心法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立案二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他对党忠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论在哪个岗位上都做出了优异的成绩。2007年1月和2009年1月、2012年1月三次被郑州市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09年2月获郑州市法院信访工作嘉奖;2010年11月被河南省委政法委评为“纠促活动”先进个人;2011年1月被河南省委政法委授予“中原卫士”荣誉称号;2011年2月被郑州市法院评为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3月被中原区政府授予“平安建设工作”个人三等功;2012年4月被评为中原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

    据悉,本届“十杰”评选活动自3月份正式启动以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各行业组织积极推荐,各界青年踊跃参与。经过推荐、初评、考察、公示、投票、审定等环节,评选出的第五届“中原区十大杰出青年”,是近年来中原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涌现出的杰出青年代表。在他们身上集中展现了中原党员青年锐意进取、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良好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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