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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4 09:45:37


    一、征集情况

    1.征集概况: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近年来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管理,本次拟组建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库,统一管理。

    2.机构库规模:3家。

    3.项目范围:入围后按具体委托确定。

    4.服务周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

    5.服务内容: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有关货物、服务及工程等项目采购依法进行招标代理。

    6.服务质量:及时响应委托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工作,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二、征集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分网)备案登记的单位(需提供网页截图);

    3.须具有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发布资格,提供交易中心代理机构登录业务系统截图证明;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及政府采购培训证书;(以上人员均须为报名人固定在职职工,提供和报名人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5.须提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提供查询信息结果的打印页或网页截图);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自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在郑州市区具备独立的、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申请人房屋所有权证或正式购房协议,申请人提供租房协议的,需提供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正式购房协议);

    8.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

    1.时间: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工作日)。

    2.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东办公区416室。

    3.方式:报名时请携带一套加盖公章的符合报名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并用A4纸胶装成册。

    四、评选办法

    在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基础上,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考察小组对报名的代理机构的资质、经营规模、场所及设施设备、专业团队建设、业绩、优势等进行实地考察,并进行综合排名。

    五、入围公示

    经过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确定后的入围招标代理公司将在官网发布入围公示。

    六、联系方式

    征集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西十里铺路17号

    联系人:武玲燕

    电话:0371-67515968

  

                                                                                 202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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