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下午,北京工业大学法律系主任谭柏平、党支部书记聂孝红一行6人到中原区法院对新《公司法》实施过程中的实务问题进行调研交流,中原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庄巧利及法官代表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庄巧利副院长介绍了中原区法院近年来坚持“四源”治理,注重纠纷前端化解工作,秉持“如我在诉”、依法能动履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做法和举措。立案庭庭长李军波就民商事案件的主要类型和特点、辖区涉诉企业情况、常见民商事争议案由等情况进行了发言。民二庭庭长李云凯就新《公司法》实施对民商事审判的影响进行了简要阐述,围绕法人人格否认、股东撤销权的除斥期间等九个问题发表了看法。吕华红法官针对区法院受理的经济犯罪类型和特点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需要在理论上加以研究解决的难题。
北京工业大学法律系主任谭柏平简要介绍了北工大法律系的情况,表示此次来郑调研获取了一线司法实践数据,掌握了新《公司法》在审判实践中的适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为调研成果的进一步丰富提供了一手实践素材。谭主任提出,北工大法律系的师资力量在北京市直院校中名列前茅,希望今后进一步加深法院与高校之间的交流合作,推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等工作全面发展。与会的其他老师也结合各自研究领域针对法院在司法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发表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双方均表示,此次交流座谈开拓了工作思路,收获了宝贵经验,取得了良好效果。
通过本次调研交流,进一步实现了法律实务与理论研究的有机融合,为实现法院司法能力、高校法学教育水平同步提升注入了强大动力。下一步,中原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强院校合作,将合作共建落到实处,切实实现共享、共促、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