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关于罪犯陈晓静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6 09:18:26
罪犯陈晓静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本院于2023年5月18日作出生效判决,判处陈晓静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陈晓静于2023年11月11日以其处于哺乳期(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于2023年12月11日作出刑事诉讼医学鉴定书,鉴定陈晓静是龙铭祺的生物学母亲)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
现将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三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28日前向本院提出。
联系人:刘建行、宋迪
电话:67551085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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