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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关于罪犯陈雅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3 11:57:31


    罪犯陈雅婷因犯介绍卖淫罪,本院于2022年3月21日作出生效判决,判处徐思艳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52800元。陈雅婷于2023年10月16日以其处于哺乳期(郑州华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于2023年11月27日作出刑事诉讼医学鉴定书,诊断陈雅婷是陈槿文的生物学母亲)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

    现将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三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向本院提出。

    联系人:刘建行、宋迪

    电话:6755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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