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5 15:31:21
罪犯陈晓静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本院于2023年5月18日作出生效判决,判处陈晓静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陈晓静于2023年5月30日以其怀孕(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于2023年6月21日作出刑事诉讼医学鉴定书,诊断陈晓静目前处于妊娠期、宫内孕25周)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
现将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三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8月18日前向本院提出。
联系人:崔蕾、王颖
电话:6755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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