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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小吃”黑老大覆灭记

  发布时间:2012-06-15 18:31:46


    福建“沙县小吃”历史悠久,它既有福州、闽南一带的饮食特点,又有汀州一带山区客家饮食文化风格,尤以品种繁多、风味独特和经济实惠著称,大江南北处处可以遇到挂着“沙县小吃”招牌的小吃店。然而谁能想到,小吃店蒸饺、鸭汤粉干、酸菜面的背后,竟有声声血泪控诉?

    染黑的“沙县小吃”

    在河南郑州,吴金友这个名字在“沙县小吃”业界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很多人可能没见过吴金友本人,但都知道这个人得罪不起,不能惹。

    像郑泽(化名)这样没经过吴金友本人点头,就敢开“沙县小吃”店的人不多。

    2011年5月,郑泽与肖某合伙在郑州市中原区想开一家“沙县小吃”店。店面刚开始装修,肖某发现马路斜对面也准备开一家“沙县小吃”店。郑泽纳闷,不应该呀?因为“沙县小吃”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大家都认同,就是两家“沙县小吃”店的距离不能少于300米。

    郑泽到斜对面一看,只见玻璃门上贴了一张纸,上面写着“沙县小吃即将开业”的字样,店里什么都没有空荡荡的。郑泽就让肖某打听一下是谁准备在这里开店。

    第二天肖某打电话说,这个店是谢火儿准备开的。谢火儿说如果郑泽他们想开店,就要拿6000块钱,补偿他的前期开店投资损失费,不然他们这个店是开不成的。

    这不是敲诈吗?郑泽没理会,他的“沙县小吃”店如期开业。

    开业第二天,谢火儿和孙海涛、林荣金、张亮平四个人来到店里,拿起店里的椅子就往郑泽身上砸,郑泽的妻子连忙上前拦着,并拿出手机准备报警,结果被谢火儿一脚踢掉了手机,人也被打倒在地。店里被砸得乱七八糟,谢火儿四人跑了。

    此时他们才知道来人是吴金友的“手下”。吴金友是“沙县小吃”同业公会郑州联络处主任。郑妻打电话给吴金友,生气地问他的人为什么到店里打人?吴金友回答说,你们得给人家钱,不给钱不行。

    考虑到还要在这里做生意,不想惹来更大的麻烦,郑泽两口子只好把这6000块钱交了。

    不仅交钱,小吃店日后购买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等面料,都还必须买吴金友的。

    “在郑州开‘沙县小吃’的都是从吴金友那里进面料,吴金友供应的面料价格比市场上高,质量还不行,尤其是面条,给的重量也不够,缺斤短两。本来吴金友也是沙县人,按理说都是老乡应该相互照顾,但他只顾挣钱,不允许我们从外面购买面料。他这个人太贪了,赚的都是黑心钱,他公司的那些员工,说是员工,跟黑社会差不多,张嘴就骂,动手就打,我们对他们那些人深恶痛绝,吴金友也就是靠他的这些手下在郑州立了脚。”说起吴金友及其手下,许多“沙县小吃”店主都愤愤不平。

    联络处不为“做好服务”

    吴金友1975年出生,福建沙县人。1996年7月30日,吴金友因犯盗窃罪被福建省沙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1998年7月19日释放。

    2003年,吴金友从沙县来到郑州,开起了当地最早的“沙县小吃”店,在开小吃店的同时他与几个同乡合伙开了一家面厂,加工面条、馄饨皮、饺子皮。

    2004年10月,吴金友自己把面厂盘了下来,并把妹夫林荣金从沙县老家叫来郑州帮忙。那个时候,吴金友的面厂最多也就给十家左右的“沙县小吃”店供货。

    林荣金来后才知道,吴金友能有今天的“成就”来之不易。他为了让在郑州开“沙县小吃”店的人用他面厂的面料,还专门让人去聂庄一家沙县小吃店找事,结果他的人还被打伤了。为了和北闸口的一家面厂争生意,他自己还亲自和人家去打架。

    至案发前,吴金友的“沙县小吃”店遍布郑州东南西北,有四五十家店,这些店都有他的股份,只是股份多少不同。而他的面厂更是生意红火,虽然他的面厂从来也没有办理过卫生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但每天生产销售的面条、馄饨皮、饺子皮高达三四千斤,供给郑州市300家左右的“沙县小吃”店。

    这一切,显然不全是因为吴金友有生意头脑。

    2008年,吴金友已经有了控制郑州市“沙县小吃”店的面条、馄饨皮、饺子皮等原料供应的打算。

    吴金友到案后交代:“2008年,我看到全国有好多的地方都成立了‘沙县小吃’同业公会联络处,我也想着去申请在郑州成立联络处,如果当上联络处主任的话就能以联络处的名义对沙县小吃进行管理,同时我也能以此来让这些沙县小吃店用我面厂的面条、馄饨皮、饺子皮,这样我就回沙县向小吃同业公会申请。同业公会的人来郑州考查了一下,见郑州的‘沙县小吃’店也很多,就同意成立联络处,当时在郑州开‘沙县小吃’店的人里面就我开的店多,这样我就当上了联络处的主任,陈章木、陈家盛、林荣金是副会长,秘书长是卓明,联络员有七八个人。”

    凡是在郑州开“沙县小吃”的业主都要到联络处进行登记,每个店要交三年的商标使用费480元。

    福建沙县小吃同业公会于1997年8月成立,该公会一位负责人介绍,他们选择吴金友担任郑州联络处主任,是因为“吴金友最早到郑州开发‘沙县小吃’市场,带动了家乡很多人到郑州开店,他在郑州市还开办了面厂,给沙县小吃业主送面料,提供原辅材料配送服务”。设立联络处的初衷也是为了把沙县小吃的牌子做得更大、更响,为开“沙县小吃”店的业主们做好服务。

    然而吴金友的想法,却从来也不是为了给别人“做好服务”。有了“官衔”的吴金友名正言顺地加强了对各“沙县小吃”店的控制。他积极网罗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除妹夫林荣金,阴玉保、孙海涛(另案处理)、孙军鹏(另案处理)、张亮平、谢火儿、葛会阳、张功印等人先后被其招致麾下。

    林荣金交代,他们这些人几乎都有前科,他自己1993年被沙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收容25天,谢火儿因为持枪行凶也被判过刑,张亮平说他在上海也被判过刑,阴玉保也说他被少管过、劳教过,葛会阳也被判过刑。

    老班底有了新分工

    2010年,吴金友想另外注册一个商标和品牌,把这个品牌做大,“如果我还以联络处的名义去做这个品牌的话,还要向同业公会汇报,我不想让别人去控制这个品牌,我想由我来决定我所想要做的”。

    2010年11月9日,吴金友以1.5万元雇用代理公司为其办理注册“郑州金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虚报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职员基本是林荣金、阴玉保等联络处原班底。

    所有人都叫吴金友“吴总”,他根据个人特长给大家做了分工,“我对他们是一碗水端平,我看他们自己各自本事让他们去做事”。

    公司内设市场部、配料部、装饰部、生产部、服务部,有办公地点,配备电脑。林荣金和孙海涛是市场一、二部的经理,谢火儿是市场一部人员,张工印、葛会阳是市场二部人员,在郑州新开的“沙县小吃”店的审批、登记都是他们做;配料部经理是陈家盛,开店的人都知道开店用的面条、馄饨皮、饺子皮是从吴金友的面厂进,最好还用吴金友的配料和液化气;装饰部经理是卓明,负责给新开的“沙县小吃”店进行装修;生产部经理张亮平,主要是打电话给“沙县小吃”店联系第二天的用货量,也负责产品的质量问题;服务部是阴玉保和孙军鹏负责,主要是帮新开店的“沙县小吃”店办卫生证、工商证,还送液化气。

    张亮平交代,他们和吴金友的关系都不错,团伙内部关系也错综复杂,比如林荣金认了孙海涛的母亲当干妈,张亮平和谢火儿、林荣金、孙海涛还是拜把子兄弟,谢火儿是四个人中的大哥,“当时在大石桥奥斯卡电影院旁边的KTV的包间里面,我们每人拿一根烟当香点上,发誓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吴金友要求成员听从指挥,随叫随到,有严格的内部规定,比如早上9点要到公司签到,迟到半小时以内扣30元,连续旷工三次除名,电话要保持畅通,上班期间不许打牌、玩游戏,一个星期要汇报一次工作。

    吴金友还给大家制作、发放了胸牌,有编号,吴金友是一号,经常和他打牌的陈家盛、卓明分别是二号、三号,三人关系走得也最近,出门常开同一辆车。

    葛会阳、张功印等人外出时随身携带一尺多长的钢管,平时就放在车上,查得严的时候就放办公室。

    吴金友根据组织成员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中的表现进行奖惩。组织成员作案后,为躲避公安机关的调查,吴金友安排参与作案人员出逃,或给予被害人一定赔偿。为笼络成员,该组织给成员发放工资,提供吃、住及外出旅游等,从而对组织成员进行控制。

    吴金友打着“沙县小吃同业公会郑州联络处”的旗号,以统一管理郑州的“沙县小吃”饭店为由,强迫“沙县小吃”店主高价购买由他提供的面条、馄饨皮和饺子皮,从中非法获取暴利,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奠定了较强的经济基础。

    吴金友事实上垄断了郑州沙县小吃市场的面料供应市场,但是因为价格、质量等方面的原因,有的店还是偷偷从外面拿面条。为维护自己的垄断利益,吴金友指派手下人员到郑州市各“沙县小吃”店内进行“检查”,名义上是“防止外面的面条含有食品添加剂”,一经发现有从外面市场上购买面条、馄饨皮和饺子皮,吴金友等人就会对业主进行威胁、打骂,威逼被害人关门停业。

    疯狂后,黑老大终于覆灭

    2011年底,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对吴金友等七人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吴金友等人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对在郑州经营沙县小吃的店主及从业人员形成了极强心理威慑,严重干扰了被害人的正常经营,给被害人的经济造成了重大损失,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2012年5月29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吴金友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没收财产5万元。林荣金,阴玉保、张亮平、谢火儿、葛会阳、张功印也被法院一审判处6年至2年零7个月不等的刑期。

    吴金友等人不服从判决,目前已提出上诉。

    法官心得:

    作为主审法官,中原区法院的杨伟对该案的审理过程至今记忆犹新。

    “庭审当天,现场来了数十名群众,他们多数是经营‘沙县小吃’的商户,对吴金友欺行霸市的种种罪恶行径早已深恶痛绝,得知他受到审判,商户们表示大快人心。”杨伟说道。

    庭审从当天上午9点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5点左右才结束。法庭上,法官对该团伙主要成员的每一起犯罪行为都进行了详细讯问,确保不漏网一人,不遗漏一桩罪行。由于事前准备充分,计划周密合理,整个庭审现场秩序井然,未出现任何突发情况。最终,法院根据吴金友等人的犯罪情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也就从这一天开始,郑州的“沙县小吃”仿佛又恢复了应有的繁荣,黑老大的覆灭祛除了广大商户头顶的一片乌云,让他们再次看到了社会正义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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