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女,汉族,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7月到中原区法院工作,曾在立案二庭、行政审判庭工作。多次被评为办案标兵,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荣获郑州市巾帼建功标兵、人社保障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挑战面前不畏惧
2016年2月,根据工作需要,李宁由立案二庭调整到行政庭从事行政审判工作,行政审判对她来说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如何快速找准定位,投入工作,对她来说是个极大的挑战,但她没有退缩、没有畏惧。在她看来,行政审判是一份神圣而重要的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关系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关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容不得分毫差错,既然组织信任把自己安排在这个岗位上,就要努力让自己的学识、德行都配得上这个岗位。她坚持边学边干、边干边学,向书本学、向经验丰富的法官学,不断提升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行政案件的调解和协调能力。她坚信“跬步不休,跛鳖千里;累积不辍,可成丘阜”。6年时间里,她利用业余时间翻阅了大量行政审判书籍、行政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优秀裁判文书,与同事们集体研讨了不少疑难复杂案件,夯实了厚积薄发基础。
化解争议有办法
行政案件很多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拆除违法建筑等,稍有不当就会引发群众信访、上访,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如何避免程序空转,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一名行政审判法官,李宁在不断地探索、实践。在她办理的一起违建拆除案中,被告认为涉案房屋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而建造,且位置位于火车道旁边,若不能被依法拆除,不仅会助长违建行为,还有可能引发安全问题。而原告认为其仅有此一处房屋,未及时办理建设手续也有相关行政机关的责任,即使政府拆除违建也不能让自己无处可住。该案关系到原告的切身利益,原告情绪十分激动,如何处理既能推动违法建筑拆除,又能保障行政相对人安居乐业?李宁实地查看后,用感同身受的态度耐心倾听原告诉求,用原告听得明白的语言释法析理,让原告认识到并非祖辈居住的房屋就不用办理建房手续,最终认同了办事处拆除房屋的行为。同时,她指出被告在该案中的违法之处,让被告能站在原告的角度与之共情,承担起对原告应尽的补偿之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案调解成功,原告申请撤诉,既解决了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的难题,又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今年上半年,她还通过参与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协同疏导化解方式协助区政府化解了包括地铁3号线、北站西干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城中村征收补偿过程中的争议,实质化解争议176件,从源头上减少了行政诉讼案件的产生。
判后延伸显担当
行政审判是以诉讼形式解决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争端,从而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行政行为确实存在证据不足、程序不合法、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等情况时,要敢于依法办案、敢于直面问题依法判决,但又不能局限于此。这一点,对于从事了6年行政审判工作的李宁法官来说,她认为尤为重要。在她审理的十几起因货车逃避称重的罚款案件中,被告行政机关在庭审过程中强调该类行政处罚是在其开展的专项治理活动中作出的,意在整治货车秩序,防止超限超载。但因被告在专项治理活动前未经过科学论证,且货车司机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尽管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治理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也不影响行政审判的结果,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虽然结案,但作为承办法官的她,并未就此止步。判决发出后,她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向行政机关发出了一份内容翔实的司法建议,希望行政机关以此为鉴,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除了这种以司法建议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帮助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以外,这几年间,她还通过不定期地到行政机关开展讲座、参加联席会议等形式,指导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如何依法行政、如何避免和减少违法行政行为,并共同研判疑难复杂争议的处理,既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又提高行政机关争议化解能力。
行政审判工作任重而道远,但“登山不以艰险而止”,未来,她还将积跬步以至千里,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一直勇往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