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咱们走吧,天快亮了。”
“不行,我马上就升级了,让我再练个装备,你们还有钱吗?”
“没有了,我俩身上都没钱了。”
“唉,真扫兴……”
去年5月9日,凌晨4点,17岁的聪聪(化名)和另外两名男孩儿悻悻地走出网吧,脑海里还在不断浮现着游戏的情节。
少年沉溺网游,无法自拔
聪聪1993年出生在河南滑县,父母很早便外出打工。14岁那年,还在上初一的聪聪厌倦了学校的生活,辍学回家,跟着叔叔来到县城一处建筑工地打工。干了没多久,因为受不了工地上的辛苦,聪聪再次回到家中。
一年后,在郑州一家公司打工的父亲因为工作出色,被提升为客户经理,他便将聪聪从老家接来郑州一同生活。
由于聪聪不愿上学,父亲便托人将他安排到科技市场打工,跟着别人学习修理电脑、打印机等,也就在这时,聪聪玩儿起了网络游戏。
“刚开始就是消遣,手头没活的时候玩一会儿,可后来越玩越上瘾,渐渐变得一发不可收拾。”法庭上,聪聪小声说着自己的经历。
玩网络游戏需要不断地升级、买装备,为此,一个月才挣不到两千块钱的聪聪将一千多元都花在了玩儿游戏上,剩下的钱除去日常开销,所剩无几。
沉溺于网络游戏后,聪聪觉得工作太占用时间,不能让他玩得尽兴,于是便辞了工作,整天泡在网吧里。身上没钱,他便找各种理由向父母要,有时甚至偷拿家里的钱,而手中的钱转眼就被他换成了游戏中的金币。
无钱上网,网瘾少年误入歧途
过了一段时间,父亲发现聪聪痴迷于网络游戏,他又气又恼,狠狠打了聪聪一顿,却仍然没能唤醒沉浸在游戏中聪聪。无奈,父亲只得严格控制聪聪的经济,希望能以此让他戒掉网瘾,不想适得其反。
聪聪在网吧认识了两个比他小的男孩儿,三人经常在一起玩游戏,关系十分亲密。
去年的5月9日凌晨,当聪聪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时,脑子里仍在不停地想着游戏的内容,怎样才能搞些钱呢?聪聪思考多时,终于想到一个好主意。
第二天,聪聪找到另外两名男孩儿,三人商量一同在网吧盗窃电脑的内存条,卖了钱再来玩游戏。
当天凌晨2点,三人来到中原区市场街上的一所网吧,在包间内,由两名男孩儿望风,聪聪凭借自己之前打工时学到的技术,迅速将附近几台电脑的内存条拆下,得手后,三人匆匆离去。
这一次,他们共盗取内存条5根,价值483元。随后,聪聪联系到科技市场内一个卖二手电脑的商贩,将内存条低价卖给了他。
多次盗窃获刑,网瘾少年悔之晚矣
“你们为什么要偷内存条?为什么选择在那个时间?不怕被抓住吗?”法官对聪聪进行了讯问。
“凌晨网吧里人比较少,网管也困了。内存条比较值钱,也好偷好带走,我们坐在包间里,监控一般只看大厅和过道,看不到我们。”
抱着侥幸心理,去年的5月18日凌晨和5月25日凌晨,聪聪和两个男孩儿又分别在两家网吧作案,盗取内存条共18根,价值1846元。
由于上网开销巨大,聪聪他们卖的钱不够花,便又打起了其他主意。
今年的1月10日至1月16日凌晨,聪聪他们又先后三次翻墙进入一家废品收购站,盗走废铁、铁制阀门、废纸箱等,共获利260.5元。
“我们实在是没钱了,正好路过废品站,进去看见什么就偷什么,只要能卖钱打游戏就行。”
多次盗窃,聪聪他们还是露出了马脚,被盗的第三家网吧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发现了聪聪等人形迹可疑,向警方报案,随后,聪聪他们在网吧被民警抓获。
中原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聪聪提起公诉,另外两名男孩儿因尚未成年,且犯罪情节轻微,故不予起诉。
6月26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聪聪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我现在真的很后悔,觉得最对不起的是爸爸,出来以后我再也不玩儿游戏了。”听到判决,聪聪十分后悔。
“你还小,不缺力气,以后一定要好好做人,靠自己的劳动生活,千万不能再偷东西了。”主审法官石洋语重心长地教育着聪聪。
法官警语:
聪聪的案子发人警醒,他虽然触犯了刑法,但他自己却是网络游戏的受害者。临近暑假,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石洋法官提醒家长,一定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千万不要染上网瘾,同时更要劝诫未成年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走上犯罪的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