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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人民法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倡议书(二)

发布时间:2021-04-23 09:51:07


全体干警: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把防止领导干部干预过问司法活动、确保司法公正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进行部署,为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供了坚实保障。作为法院干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党中央关于防止干预司法的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为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现向全体干警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二、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三、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四、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

    五、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的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六、绝不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七、绝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绝不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八、绝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九、绝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十、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管好身边工作人员,认真遵守“三个规定”。

    “三个规定”是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廉洁行使审判权的制度保障。恪守法治、公正司法、不徇私情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司法生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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