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巡回审判,把法律送到群众家门口

发布时间:2021-04-01 15:33:05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快速、高效就地化解纠纷,中原区法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中集中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在辖区14个街道办事处对应设立14个固定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开庭巡回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诉前调解、集中送达、集中执行等工作。

集中巡回审判活动开展以来,14个审判团队主动作为,一方面挑选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公开庭审、示范性案例讲评等形式,以案释法,答疑解惑,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把法律知识讲清楚;另一方面积极参与、指导、对接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将更多的矛盾化解于萌芽、化解在诉前。

 

巡回审判一

在办理原告孔先生诉被告谢某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李晓玲法官为了通过以案说法向群众普及民间借贷有关法律知识,并方便腿脚不方便的当事人参加诉讼,她将庭审现场搬进了社区。3月30日,经过沟通协调,本次巡回审判的地点最终设在了原告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会议室。原告在家门口参加了诉讼。

经过庭审及当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谢某某、张某分8次向原告偿还25万元。如果被告未按协议如期还款,原告孔先生有权就剩余欠款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调解结束后,李晓玲法官还带领团队人员在小区内围绕民间借贷相关法律问题开展了普法宣传,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学到了法律知识。

 

巡回审判二

在审理李先生与儿子之间的赡养纠纷的过程中,张宏宇法官了解到原告行动不便,而且前期村民小组和民调员就李先生家的纠纷已经调解过多次,并达成过调解协议,此次诉讼是因为双方在调解协议履行过程中又发生了分歧。为解开父子之间的心结,张宏宇法官把调解搬到了村委会,邀请村民组组长、民调员、村民代表共同参与调解。

经过共同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儿子以每个月1000元的标准,在村安置房过渡费发放之日起十日内向父亲支付过渡生活费,在村里回迁房安置后及停发过渡费后,上述协议自动停止履行。至此,父子之间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自集中巡回审判活动开展以来,14个审判团队均与街道办事处进行了对接,通过巡回开庭、指导调解、普法宣传等形式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司法服务,同时也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下一步,中原区法院将推进巡回审判常态化,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zzc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