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也是确保司法公平公正的应有之义。但审判执行实务中的不诚信诉讼行为时有发生,个别当事人存在虚假陈述、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恶意拖延诉讼、逃避诉讼等行为,这些行为不但扰乱审判执行工作秩序,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审判的公正高效,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今年以来,中原区法院先后开出9张罚单(其中4月份以来,共开出5张罚单)对8个案件中的不诚信诉讼行为依法进行惩戒,进一步打击不诚信诉讼行为,维护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今天在前期已经公布相关案例的基础上,再公布4个案例,以案释法。
案 例 一
中原区法院在审理原告刘某某诉被告翁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刘某某诉称,因被告的不当行为致原告生病,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为证明其损失,原告谎称2019年11月7日至20日因病未上班,被单位扣发绩效工资4106元,要求被告赔偿其误工费4106元,并向法院提交加盖某卫生服务站印章的误工证明一份,证明其被扣发绩效工资4106元。经法院工作人员向刘某某所在单位核实,刘某某2019年11月考勤记录为全勤,发放全额工资,并未扣发任何工资;某卫生服务站由刘某某所在单位主办,由单位管理,刘某某所在单位对误工证明并不知情,误工证明由刘某某自己制作并加盖印章。2020年4月13日法院工作人员到某卫生服务站核实情况时,刘某某自认为法院工作人员不认识自己,便冒充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再次向法院做虚假陈述。
在法院查明以上事实之后,刘某某到法院悔过,对其伪造证据、虚假陈述及冒充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刘某某伪造证据、虚假陈述及冒充他人的行为给案件审理造成严重阻碍,浪费了大量司法资源,根据其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及悔过程度等因素,决定对其罚款20000元。同时法院也向刘某某所在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刘某某所在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尽快完善。
案 例 二
中原区法院在审理原告史某某诉被告范某某、和某某、广州某康体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原告史某某在诉讼过程中无故拖延举证,妨碍民事诉讼,浪费司法资源,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史某某罚款1000元。
案 例 三
中原区法院在审理原告王某诉被告贺某某、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告贺某某在庭审中对关键事实做虚假陈述。经批评教育,贺某某已向法院做出检讨并做出真实陈述。考虑到贺某某已认识到自身错误,决定对其实施教育性的罚款,希望贺某某汲取教训,学法、知法,成为守法公民。综上,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贺某某罚款500元。
案 例 四
中原区法院在审理原告畅某某诉被告张某某、解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告张某某存在伪造借条证据的违法行为,鉴于张某某主动陈述该事实并承认错误,且该行为未对诉讼活动造成明显妨碍,故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张某某罚款1000元。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实信用也是每个诉讼主体参与民事诉讼必须恪守的“帝王条款”,法律在保护每一个公民合法权益的同时,从维护公平正义和确立法治尊严角度也必然会对违反诚信诉讼的行为予以制裁。因此,希望每一个公民在进行民事诉讼活动时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千万别拿法律当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