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更好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2月24日下午,中原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2起刑事案件。
(一)
15:10,公诉人、被告人先后登录“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书记员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设备调试,确保信号畅通。
15:15,被告人刘某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的庭审正式开始。
主审法官单玲玲首先核实了被告人的身份,并告知了被告人认罪认罚制度的规定及相关权利,审查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真实性。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刘某某表示认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由于控辩双方对事实没有争议,法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快审快结,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整个庭审仅用时15分钟,省去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
16:30,被告人李某、王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的庭审正式开始。
主审法官铁莹莹首先核实了两名被告人的身份。
“被告人李某、王某,你们是否同意适用刑事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同意。”两名被告人先后回答。
16:38,被告人李某、王某分别进行最后陈述。
16:42,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
16:45,法官宣布闭庭。
据了解,2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只用了 2个工作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院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推行在线诉讼,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保障。对于三大审判之一的刑事审判,刑事审判庭全体法官也在转变思路,积极探索,确保刑事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积极地去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既提高工作效率,又节约司法资源。“中原区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单玲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