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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稳深入推进改革 持续释放司改红利

发布时间:2019-07-14 19:27:58


       2019年上半年,中原区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如何进一步巩固、深化司法改革成果,让人民群众和法官真正持续地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深入调研,客观理性地分析审判执行工作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收结案逐步进入良性循环,审判执行质效持续向好。

一、改革前后审判质效对比

从数据看收结比之提升

       2019年上半年,全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0918件(含旧存689件),其中民事案件7894件、刑事案件401件、行政案件426件、非诉保全案件2197件,已审结10099件,结案率92.50%,同比上升22.32个百分点(去年同期70.18%),暂时名列全省前茅。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增加4238件(含旧存),上升63.44%;结案增加5410件,上升115.38%;未结案件减少1172件,降低58.86%。


从数据看案多人少难题之破解

       2019年上半年,全院在存案大幅降低的同时,未结案件在各审判团队间呈相对均衡分布状态,人均存案大幅下降。以民二庭有代表性的3名法官为分析样本,2019年6月底,李忠贤团队存案29件,同比减少143件;李晓玲团队存案19件,同比减少96件;乔婉婷团队存案20件,同比减少141件。


从数据看案均审理天数之缩短

      2019年上半年,全院案均审理天数28.24天,较全市基层法院平均值低23.24天。其中,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6.79天,较去年同期46.4天减少19.61天;行政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2.46天,较去年同期65.3天减少32.84天。


       案均审理天数的大幅下降,是全院司法改革最为显著的成果,速裁的推行极大提升了审判效率,最大限度节约了当事人诉讼的时间成本。随着系统配套改革措施的深入贯彻落实,该项指标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从数据看全员速裁

      2019年上半年,全院一审民事结案7217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6809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3.35%,同比上升6.26个百分点;适用小额程序审结4583件,小额程序适用率64.39%,同比上升46.27个百分点。


      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是极为重要的审判效率正向指标,自2018年11月全院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以来,民事速裁程序在全院铺开,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在法律框架内迅速扩大,为全院审判提质增效奠定了良好基础。


从数据看服判息诉率之增长

      2019年上半年,全院一审结案7799件,上诉案件901件,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88.45%,同比上升4.4个百分


      该项质效指标属重要案件质量指标,受历史原因影响,该项指标暂时未达标,但一直处于快速增长状态,随着时间推移及速裁制度的系统推行,预计于下半年会全面好转。


从数据看一审发改率之变化

       2019年上半年,全院被上级法院改判、变更和发回重审案件136件,其中被改判80件、被变更(指令审理)20件、被发回重审36件,发改率1.74%,较2%合理区间低0.26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下降0.37个百分点


从数据看民事案件调解率之提升

      2019年上半年,全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7217件,调解结案2631件,民事案件调解率36.45%,同比上升10.28个百分点。


      该项指标系案件质量指标之一,系正向指标,单从调解案件数量看,今年上半年同比增长1594件,充分反映出各项改革措施在注重效率的同时,能够保证案件质量。



从数据看刑事、行政案件撤诉率之增长

        2019年上半年,全院审结一审刑事结案367件、刑事撤诉1件,刑事撤诉率0.27%;审结行政案件261件、撤诉118件,行政撤诉率45.21%。综合撤诉率为18.95%,同比上升10.84个百分点。


      该项指标同民事案件调解率设置原因相同,均系案件质量正向指标,该两项指标同比均处于大幅上升趋势,充分彰显了“效率优先、保障质量、兼顾效果”这一工作思路的指引作用。


二、改革前后执行质效对比

从数据看结案质量之提高     


      2019年上半年,全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515件(含旧存),同比增长45.55%;结案2972件,同比增长122.12%;在已结案件中,实结占结案比例为80.50%,同比增长21.05个百分点,暂时名列全市前列。实际执结率50.27%,同比增长22.94个百分点;执行完毕率36.5%, 同比增长17.79个百分点。



从数据看结案效率之提升


      2019年上半年,全院执行结案平均用时75.6天/件,同比减少117.41天。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35.55天/件,同比减少112.73天。未结率37.56%,同比下降16.47%


      自2019年以来,中原区法院着重针对超期未结执行案件进行清理,并利用繁简分流的方法,通过繁案精执、简案快执的形式,有效缩短了整体结案平均用时。对经查控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行为执行案件、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以及涉公职单位、人员案件,实行团队协作、强力推进、快速执行、限期结案,严格办案期限,原则上要求一个月结案,既实现速裁与速执的结合,又实现“简案”快执。对于标的额较大的疑难复杂的“繁案”,则由全局人员群策群力,每周召开局委会,由团队长汇报案件情况,共同研究结案思路,制定结案方案,指导尽快结案。随着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的进一步深入,下半年执行结案平均用时也会进一步缩短。


从数据看终本类指标之趋好

       2019年上半年,终本占结案数比例为19.5%,较2018年的40.55%降低了21.05个百分点。终本率为12.17%,较2018年的18.64%降低了6.47个百分点。此外,首次执行终本案件合格率、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均为100%


       2019年以来,中原区法院执行局积极落实上级法院加强终本管理的要求,严格审查终本条件的同时加大实际结案的力度,使得终本数量有了明显的降低,也使执行终本质效指标有了明显的提升。


从数据看案款管理之规范

       针对上半年前期超30天未认领、未支付及提存案款数量较多的问题,依托分段执行、节点管控、流水作业、风险防控的执行管理主线,加大案款清理力度。院长组织展开专题党组办公会,逐人听取汇报,逐案进行审查,逐一会诊施策。执行局每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跟进督促案款清理,同时制定相关文件,建立长效机制,实行案款专人负责、每日通报。强化执行局与财务部门协调配合,消除衔接不畅、信息不对称,实现案款入账实时提醒、手续流转及时顺畅,案款发放准时高效,避免边清边积、前清后积。自2019年5月31日起,执行案款超30天未认领、未支付及提存笔数的数量持续零位运行,全面落实了“一案一账户”案款管理制度,提高了执行案款往来透明度,解决了案款不对应、长期滞留问题。



三、改革前后司法权力运行对比


从数据看审判团队之变化

全面贯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之理念,弱化庭室在审判权力运行中的地位,强化独任庭、合议庭的法定审判组织地位,实现对员额法官团队管理的扁平化。一名员额法官组建一个审判团队,分别组建速裁审判团队、普通审判团队和院、庭长审判团队。


以民事案件为例,所成立的普通审判团队中,2019年上半年收案数最多的为308件,最少的为191件,相差117件;2018年上半年,收案数最多的为345件,最少的为35件,相差310件。今年上半年,通过审判团队改革,切实实现了审判权力扁平化运行,从制度上杜绝了“办与不办一个样,办多办少一个样”“办的越多,错的越多,质效指标越落后”等“大锅饭”格局,形成了资源配比相同、分案机制相同的相互赶超新格局




01

成立速裁中心,畅通简案快审渠道


按照1:1:2的比例为速裁法官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设置速裁中心专用办公场所并进行“门诊式”布局,打造审判“流水线”,通过门诊式、要素式庭审,出具表格式、令状式文书,办案质效大幅度提高。为防止速裁案件回流普通程序影响效率问题,从普通审判团队中为速裁团队设置伴随团队。速裁团队在审理中发现不符合速裁条件或属于复杂案件的,由主管院长审核后将案件直接转入伴随团队审理,案件不再回流立案庭,实现一次性分流,明显提升了审判效率。2019年上半年,速裁中心员额法官月均结案127件案均用时11天


02

组建普通审判团队,打造繁案精审阵地

普通审判团队由速裁团队之外的庭长、法官组成。按照一名员额法官配备一名法官助理、两名书记员的“1+1+2”标准组建新型审判团队。设立家事、交通、未成年等专业审判团队,并将集团诉讼案件、当事人相同的案件分配在1-2个审判团队进行集中审理。通过普通审判团队的组建,使得大多数法官腾出主要精力应对繁案,实现繁案精审,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


03

落实院、庭长办案机制,构筑难案慎审防线

院长、副院长主要办理发回重审、指令审理、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庭长、副庭长编入普通审判团队,在办案职能、办案任务方面与普通审判团队相同。有效避免了法官挑选案件、当事人挑选法官、法官工作量失衡的不正常现象。将党支部设在各审判庭室,由庭长以外的干警担任支部书记,合理分担院庭长管理职责,在确保扎实开展党建的同时,亦确保了院、庭长办案机制的贯彻落实。2019年上半年,院、庭长共新收案件2841件,占全部新收案件的60.84%,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



从数据看执行队伍之优化

针对执行局原有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执行活力不足,不适应执行改革需要的情况,在3月份对执行队伍进行了大调整,调入2个民事审判员额法官团队和10名新招录、通过司法考试、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轻干警。通过此次人员调整,执行局正式干警平均年龄不到35岁,硕士研究生占比53.57%,执行队伍呈现年轻化、专业化、梯队化。

在新的执行人员到位后,按照分段执行、节点管控、流水作业、风险防控的程序性要求,细化执行力量办案层次,优化团队之间、团队内部的责任分工和职权划分,根据流程节点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对应配备执行人员,构建了执行业务和执行事务分流集约为基础,执行流程节点规范管控为主线,团队长负责法律审查和业务指导,执行单元负责执行实施和集约化办理执行事务的集约化执行运行组织体系,组建了5个执行团队,下设10个执行单元,其中1个执行单元负责执行集约化事务,1个执行单元负责速执,其他执行单元负责执行实施,初步形成了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执行工作体系。针对新调入干警执行经验不足的情况,执行局每周六举行业务培训会,强化分享、交流和提升,年轻执行干警快速成长,现已逐渐成长为执行骨干力量,执行队伍新老交替实现平稳、有序、快速过渡。

从数据看审判管理权配置之变化

改变传统“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法官—书记员”单一纵向审判管理模式,以问题为导向,多层次、多维度合理分化并配置审判管理权。


2018年,全院实行的是院长、副院长自愿选择办案类型,庭长减半受理案件,后勤部门法官按全院办案平均数35%办理案件,立案庭向业务庭分案,业务庭向法官分案的多层、多标准分案模式,造成了严重分案不均、办案任务标准不统一的后果,极大挫伤了法官办案积极性。2019年,在审判团队组建完毕后,充分发挥党组扩大会、审管办、院庭长等的工作职能,运用电脑随机分案机制,切实保障了审判资源及案件的公平分配。


01

发挥党组扩大会在解决审执共性问题中的指导作用

针对共性问题,党组会扩大至全体员额法官,充分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经验介绍、案件讲评、表态发言等多种形式,共商对策,省去诸多中间环节,实现审判权扁平化运行。仅2019年上半年,就召开由全体员额法官参加的党组扩大会14次,讲评发回、改判案件54件院党组的工作思路直达审判团队,让贯彻执行更有力度。


02

强化审管办对各团队审判质效管理职责

由审管办制定审判质效清单,会同各审判团队逐人制定责任清单,将各项质效指标分项落实到包括书记员在内的每一名人员。审管办通过周通报每周发布审判质效运行评估通报,责成问题团队及责任人注意并及时解决问题。审管办定期总结各团队落后质效指标,制定问题清单并标注责任人,发送至团队,由团队制定整改方案书面报送审管办。2019年上半年,审管办共制作周通报25期,有效避免并解决了审判权力运行中的大部分问题。


03

完善分案管理,畅通审判权力扁平化运行机制

进一步健全“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严格落实随机分案,实行办案任务“均衡化”,除刑事审判团队、执行团队外,其余审判团队均办理民商事案件。依据案件权重系数折算情况,对各审判团队工作量进行动态调整。案件繁简分流贯通分案各环节。运用“五分一合”繁简分流法构建立体、动态、分层的“过筛式”分流新机制,将简案分流至速裁审判团队,繁案分流至普通审判团队,难案分流至院、庭长审判团队。通过动态案件电脑随机分流机制及“五分一合”繁简分流法,初步实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难案慎审”的改革目标,亦形成了全员速裁的新格局。2019年6月底,全院半年以上的未结案件仅剩8件,同比下降93.85%


04

对接内设机构改革,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

精简内设机构数量,将审判庭室精简为民一庭、民二庭、刑庭和综合审判庭4个审判部门,同比减少7个。明确庭长的权力清单和监督管理职责,庭长对所在庭室的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审判业务能力建设等负总责,庭长通过网络办案及办公平台实现履职和监管的全程留痕。明确庭长与所辖各审判团队的关系,在审判权运行过程中,庭长不得非法插手、干预、过问审判团队所办理的案件;庭长需依法监管个案的,应通过网络办案平台予以审批或提请主管院长提交审委会研究。对信访申诉、长期未结、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等案件的监督,庭长需提出书面意见后报评查办,由评查办组织专业法官进行案件评查。


05

完善审委会制度,保障审判权力扁平化运行

在审判委员会外分设刑事、民事、执行三个专业法官会议,由专业法官会议为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统一裁判思路,压缩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数量,倒逼法官提高专业素质和责任担当,提高办案质效。专业法官会议打破庭室壁垒,直接对接各审判团队,已成为全院法官研讨案件的重要平台,2019年上半年,共召开各类专业法官会议226次,研究案件691件,有效统一了各类案件裁判尺度。


从数据看司法职能之拓展

      与2018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的司法职能得到极大拓展。为保障改革后的审判权力高效运行,通过“和顺中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将庭审之外的各种诉讼服务事务在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解决,让群众少跑腿,办成事通过智慧法院建设,为高效审判添附能量,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01

构建“和顺中原”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在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下,与区司法局无缝对接,在全区141个社区设立调解站,与交警二大队、物业协会等5个单位合作设立专业化调解中心,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步推出“和顺中原ODR多元纠纷化解平台”,通过移动互联网,实现在线咨询、在线评估、在线调解、在线诉讼,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全面、便捷、智能的纠纷解决途径。2019年以来,通过“和顺中原”调解平台受理诉前纠纷1403件,诉讼中委托调解782件,共计2185件,成功化解1638件,化解率64%。

02

加强诉讼服务中心体系建设,为群众及法官减负

       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诉讼文书辅助书写系统,方便当事人书写诉状、申请书等。研发智能辅助软件,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风险评估、诉前调解建议、自助查询咨询、业务网上办理等服务,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诉累。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集中办理部分可剥离的审判执行辅助事务性工作,由专门的信息科技公司派驻法院送达专员,提供集约化、智能化、一站式送达服务;同淘宝网、天猫网对接,全方位抓取当事人送达地址,提高邮寄送达成功率。将法官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有效解决地址不准确、下落不明、逃避送达、拒不接受等送达难问题。2019年上半年,通过送达外包平台,实现了90%以上的案件送达,案件平均送达用时同比缩短70%。通过扫描公司对结案卷宗统一扫描建档,将法官助理、书记员从琐碎性事务中解放出来,辅助法官集中精力专司审判。2019年上半年,已结案件归档率99.39%,居全市第1名。


03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最大限度为审判附能

      借助信息化,实行全程留痕。立案阶段推行网上立案,定时对网立案件进行筛查,及时向当事人反馈信息;分案阶段实现电脑分案,减少人为干扰;审判阶段推行智能语音输入,强化电子卷宗随卷生成,深度应用文书智能编写,建立类案裁判文书库,实现类案智能推送,统一裁判尺度;执行阶段,健全网络查控体系,及时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完善网络司法拍卖,推广“司法网拍+按揭贷款”新模式。发挥审判执行管理系统、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作用,以公开促公信、促规范,打通诉讼“快车道”。


    以上举措是深入落实上级有关司法改革要求及省高院胡道才院长提出的“一审中心主义”和市中院李志增院长要求的“效率优先、保证质量、兼顾效果”的改革实践。正是这些机制的共同作用,中原区法院基本甩掉了沉重的“旧包袱”,实现了上半年结案率领跑全市乃至全省法院,收结案逐步步入良性循环。随着员额法官逐步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中原区法院院党组及时制定、公布“大学习、大调研”实施方案,让法官集中精力审好案件、写好文书,加强学习调研,完成从理论-实践-理论的升级转化。充分发挥审判业务专家辐射、带动作用,在全院形成尊崇法官和职业荣誉的法院文化,让法院更像法院,让法官更像法官。




责任编辑:杨润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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