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惩戒失信、维护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1、5项和《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申请执行人郑州青瑞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郭月奎、周俊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为人民币184953元(不包含逾期利息和受理费,具体执行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因被执行人郭月奎、周俊杰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根据申请执行人郑州青瑞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现发出悬赏公告,向社会征求被执行人周俊杰下落及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周俊杰,男,汉族,1968年2月25日出生,住郑州市金水区。
凡提供线索能找到被执行人周俊杰下落或可供执行财产,并由我院实际控制的,申请执行人郑州青瑞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将承诺给付悬赏金人民币3000元。该悬赏公告有效期为一年。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188*****
特此公告!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