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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法院召开大学习大调研活动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9-02-01 16:29:54



    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建设学习型法院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调研工作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改革、服务领导决策的作用,调动干警参与调研的积极性,形成全院全员参与的“大调研”工作格局,2月1日上午,中原区法院召开了全体干警参加的大学习大调研活动动员会。

    会上,审委会专职委员曹媛媛首先宣读了《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调研活动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从组织管理、考核奖惩等方面对大学习、大调研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党组书记、代院长赵洪印指出,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增强工作本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效,培养专家型法官,建设学习型法院,从2018年开始,省高院组织全省法院开展了“大学习大调研”活动,并表彰了工作成绩突出的法院和个人。目前,我院的这项工作还有一定差距,希望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大学习大调研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他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思想认识。优选调研骨干成立调研专班和调研小组,指导全院调研工作,承担重要调研任务。同时,鼓励干警在调研课题、学术论文、案例分析、经验材料、司法统计分析等方面多点发力。最终形成领导、骨干带头,人人参与的浓厚学习调研氛围。二要坚持“源于审判、服务审判、发展审判”的原则,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党组中心工作、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等方面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热点难点在全院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三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激励机制。要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善于发掘培养调研人才,提高奖励标准。同时将调研成果作为法官入额、晋级、干部提拔任用或评选审判业务专家、优秀工作者、遴选人才的重要依据。四要强化成果转化意识。紧盯审判执行需求,有针对性地的开展调研,及时将调研成果在审判执行实践中有效推广,同时把调研成果转化作为评价法官能力水平的重要依据。五要以大学习大调研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干警素质。要通过大学习大调研活动,提升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舆论引导能力,从而全面提升法院公正、高效、文明、清廉司法的水平。同时,通过对某一具体问题的调研,达到“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境界,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更增强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从而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务实创新发展。

责任编辑:杨润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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