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敲响预防职务犯罪警钟

  发布时间:2019-01-17 18:38:31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1月17号上午10点,中原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某等人贪污、挪用公款一案。郑煤集团金苑置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俊卿带领公司20余名工作人员受邀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中,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等人在郑州某国有企业内分别担任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会计、出纳等职务,2014年,被告人预谋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开发的某小区门面房销售款以销售提成的名义提取,之后便通过伪造门面房销售提成方案和虚列销售人员工资的方式,套取门面房销售款50余万元,并进行了分赃。2015年,被告人为了承接公司开发的某小区的地下储藏室建设工程,几名被告人专门注册成立公司,承接该工程。之后,几名被告人又利用职务便利将国企的多笔公款挪用给自己注册成立的公司使用。在庭审的三个半小时中,法官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关于犯罪事实与量刑部分的举证、质证及辩论意见。

    参加旁听的人员亲历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审理过程,既零距离感受了法律的威严,更深刻地感受到被告人悔之不及的痛彻心扉以及违法犯罪所要付出的沉重代价。

    “今天的庭审真得很震撼,看到他们带着手铐脚链被法警带进法庭的时候,看到他们的亲属泪眼汪汪地看着他们的时候,我深刻地感受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国企工作人员,要时刻紧绷廉洁这根弦,算好经济账、家庭账、自由账、亲情账,管住小节,挡住诱惑,敬畏法律,慎权慎微,警钟长鸣,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郑煤集团金苑置业有限公司张先生说。

责任编辑:杨润潇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