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放弃周末休息时间为我们调解案件。”物业公司朱经理反复向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法官助理贺晓寒和书记员吴肖杰、程婧婧表示感谢。
11月25日,周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贺晓寒、书记员吴肖杰、程婧婧一大早便赶到了机械化社区现场调解5起涉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
5个案件原告是同一家物业公司,被告是5位不同的业主,考虑到案件标的额不大,都在1000元-5000元之间,承办法官李云凯特意嘱咐法官助理贺晓寒把调解安排在社区,一方面方便业主参加调解,另一方面也可以邀请社区工作人员帮助调解。
经过现场了解情况,5个案件都是因为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不缴纳物业费引起的纠纷。有业主说房屋交付时出现质量问题,物业公司没有及时和房地产开发商积极沟通维修事宜;有业主说自己家里被盗,物业公司不闻不问,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有业主说物业公司没有提前试压导致自己家里的地暖漏水,还有业主说车辆停放在小区多次被刮蹭。
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后,贺晓寒采取“背对背”调解,由她单独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让物业公司进一步明确哪些是物业公司直接可以帮助业主解决的,哪些是物业公司可以协调解决的,尽快给业主回复。另一边由书记员向业主释明物业服务合同的具体内容,哪些属于物业公司的合同义务,哪些不属于物业公司的合同义务。
经过背对背调解,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都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物业公司朱经理当场向业主道歉,对之前的物业服务瑕疵及服务态度表示歉意,对于业主们反映的问题,物业公司将积极面对,能解决的尽快解决,以后也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看到物业公司诚恳的态度,5位业主当场交纳了物业费,表示只要物业态度好,服务质量没问题,他们会按期交纳物业费的。
收到物业费,原告当场撤诉,5个案件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