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一违犯校规的学生作出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在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禁止学生继续上课,学生不辞而别,离家出走,学生家长以学生的名义起诉教育局和学校,请求撤销学校的处理决定。因孩子已离家出走几个月无音信,家长情绪特别激动。
为了尽快化解矛盾,安排诉前调解人员分别通知双方了解了情况,有针对性地做了调解工作:学校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妥之处,同意学生回学校上课;家长也认识到了孩子的问题,愿意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疏导教育工作。但双方最后在给学生补课的问题上僵持不下,学生家长坚持,孩子一个多学期没上课了,落下的功课学校应该给补上,学校则称老师们都还要正常上课,不可能给一个学生补一个学期的课。当工作人员把这个信息告诉我时,我马上意识到肯定是双方对补课的概念理解出现了误会,要想突破调解瓶颈,只需灵活解释补课的概念即可。
我约见了学生家长,根据家长对孩子以往表现的叙述,肯定了孩子很优秀,有一定的自学能力,从使孩子尽快返校,尽量弥补缺课带来的影响的角度出发,建议:家长通过各种渠道尽快找到孩子,为入学做准备;让孩子把落下的功课先自学,不懂的地方记下来,我们负责给学校做工作,针对孩子不懂的内容进行补课。家长欣然接受。随后,我又给学校负责此案的领导沟通,明确说明,补一个学期的课不是按部就班按课程表一节不落地补,而是针对学生自学过程中不懂的内容进行辅导即可。负责领导听后如释重负,当即表示,随时可以安排老师补课,对家长提出的学生缺考问题也答应一并解决。
由于双方对补课的问题达成了共识,经做工作,双方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想法很快握手言和。
目前孩子已回家。经回访,双方沟通很好。
在调解工作中,有时会因为当事人对一些概念的不同理解从而使调解陷入僵局,如果调解人员能准确把握矛盾焦点,灵活解释分歧概念,问题即可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