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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法院积极采用大陪审合议庭模式审理案件,让人民陪审员参与事实审

  发布时间:2017-11-16 16:17:54




    11月15日上午,中原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采用“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大陪审制合议庭审理一起放火罪案件。4名人民陪审员围绕事实问题进行连续发问,进一步查清事实。

    场景回放:

    “被告人吴某某因与妻子发生感情纠葛,点火将妻子和岳母烧伤……被告人吴某某故意实施放火行为,致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原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庭上公诉人详细宣读了起诉书。

    被告人吴某某不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我没有把汽油泼在任何人身上。”在回答公诉人讯问时,被告人吴某某称只把汽油泼在了地上,并且当时自己喝多了,只是想吓唬吓唬两名被害人,不是故意放火。

    被告人的行为究竟是否真如他所说一般?在公诉人和辩护人对被告人发问之后,4名人民陪审员针对事实轮流对被告人进行提问:“你是否拿打火机把汽油点燃?”“你知不知道这样造成什么后果?”“你知不知道他们住的楼上还有没有其他人居住?”“点火后你有没有受伤?”“你下楼后拨打电话报警的目的是什么?”

    随后,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公诉人、被告人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发表了辩论意见。

    “我十分后悔当初冲动的行为,恳请法庭能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被告人吴某某在进行最后陈述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由于案情重大,合议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翟红斌说:

    “这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案情复杂,为能更好地查清案件事实,因此决定运用‘3+4’大陪审制合议庭模式公开审理此案。”

    人民陪审员宋德奎说:

    “我们虽然对法律法规了解得不是很专业,但我们有自己的社会阅历,可以基于普通的认识对事实认定发表自己的意见。”人民陪审员宋德奎觉得,自己的意见能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发挥一定作用,这让他很有成就感。

    同一天,在中原区法院还有两起民事案件分别采用“3+4”大陪审制合议庭模式、“3+6”大陪审合议庭制模式进行开庭。11月份以来,中原区法院采用大陪审制合议庭模式审理案件共26起,通过大陪审大合议庭模式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只参与案件事实认定的机制,努力破解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难题,让人民陪审员真正有话可说、有话敢说、有话会说,让司法更加体现民意,增强司法的民主性和公信力。

    这一个个案件的审理将为进一步摸索总结大陪审合议庭模式积累一个又一个的经验。中原法院将坚持不懈地努力下去!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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