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是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在社会特征职业化、党员结构年轻化、群众需求多元化的新形势新背景下,通过探索“开放式党建”工作模式,将职业化的党建机制与社会化的党建模式有效融合,是创新法院机关党建工作模式、提升法官队伍素质、推动审判事业发展的新途径。
一、构建“开放式党建”,必须坚持基础思维,以职业化增强法院机关党建的内生动力
机关党建既要在党言党、在党强党,打开视野,开放思维,以多种形式开展法院机关党建工作,又要结合主业、兼顾本职,紧密结合法院中心工作、队伍特点、党员需求,紧抓职业化特色,改变“为党建而抓党建”、党建工作与本职工作“两张皮”的局面。在打造党建品牌、孵化党建项目时,要做好方向把握和顶层设计,引导打造有利于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党建精品。在加强思想建设、凝聚队伍共识时,要通过典型引领、文化建设、思想摸底等多种形式,把握准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干警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加强基础建设、开展组织生活时,要通过搭建开放式党委(组)会、民主生活会的对内开放平台,重视并吸纳党员法官参与决策,突出内部开放,增强党员的参与热情,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二、构建“开放式党建”,必须坚持创新思维,以社会化激发机关党建的外联活力
打开法院机关党建的大门,鼓励机关基层党组织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优势,选取与自己有业务关联、工作衔接、资源共享关系的其他党组织进行对接,常态互联互动,组织生活联过、党建特色共创、党建品牌共建,在提升本单位党建工作水平的同时,争取外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参与、配合、支持,实现党建和业务工作共同促进。建立开放的“流动党支部”,向与本机关的服务对象、联系群体、业务关联人员中的党员开放,为他们提供参与组织生活的条件和便利,通过吸纳他们参加“流动党支部”活动,激发他们的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促使他们理解支持并影响他人支持法院工作。构建开放的学习平台,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党员的学习需求。
三、构建“开放式党建”,必须坚持系统思维,以闭环化强化机关党建的落实效力
将责任明确化与问责常态化相结合,建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清单式”责任体系,以明确的责任清单推进责任落实,靠常态化问责机制实现“开放式党建”持续推进。将“开放式党建”项目化与管理动态化相结合,既要求基层党组织将“开放式党建”创新项目进行形式固定,确保各党建项目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将机关党建的软任务量化为硬指标,又要对创新项目实行动态化管理,通过建立“开放式党建”项目台账,根据时间节点、完成进度适时进行动态检查评估,确保各项任务推进顺利、目标落实到地。将考评体系化与结果挂钩化相结合,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结合,结果导向与过程导向并重,内部考核与外部评价统一,健全开放式党建工作分类考核指标体系,将考评结果与评奖评优挂钩,与干部考察考核、培养教育、选拔任用挂钩,真正发挥党建考评的激励和督促作用。开放外部监督评价机制,将外部评价纳入“开放式党建”成效评估体系,实现对法院机关党建实际效果的全面科学评估。
(作者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院长)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