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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玩耍手指被截 法院判决监护人担责

  发布时间:2009-06-22 14:45:39


    玩耍是孩子的天性,作为孩子的父母绝不能掉以轻心,日前中原区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因涉及玩耍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008年3月20日,原告小胡、被告小郭、小杨等五个孩子在郑州市中原区林山寨新村停放在路上的一辆机动三轮车上玩耍,当小胡坐在车厢边缘的铁栏杆上用手指插在钢管小洞中玩时,被告当中的一人将小胡从车上推下,致使小胡右手中指自根部完全离断。后经治疗,小胡的中指经再植成活,但功能丧失,伤残等级九级。故诉至法院要求四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诉讼中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言互相矛盾,四被告均无法提供充分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故对四被告共同致害行为进行确认。同时原告的监护人也未尽到监护责任,应自行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后法院判决原、被告五人各承担20%的责任,因四被告均系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承担。

    法官提醒: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履行监护职责,在照顾孩子日常生活、学习外,应当适当教给孩子一定的安全防护知识,让孩子从小有一种安全意识。尤其是现在正赶上孩子暑期放假时间,孩子离开了学校,家长又忙于工作,无瑕顾及孩子,因此家长一定要关注孩子的安全,并向孩子灌输一些安全知识,这样不但是对孩子,对家庭和社会也是有利的,因为孩子是我们的希望!

责任编辑:大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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