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物流人员盗金百余万 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物流从业人员管理亟待加强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郑州市一家物流公司的快递分拣员陈某利用工作之便,竟“吃”起了客户的货物,半年时间,他连续盗窃5次,盗“金”百余万。
2011年12月5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物流公司监管不力,分拣工频频盗窃财物
陈某今年31岁,1997年曾因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出狱后几经辗转,最终找到了一份物流公司快递分拣员的工作。
有了新的开始,陈某理应努力工作,回报社会。可因为是临时工,陈某一个月的工资只有不到2000元,常常捉襟见肘,入不敷出。怎样多赚些钱成了陈某日思夜想的心事。
“每天我都要分拣大量货物,其中不乏电脑、手机这样的值钱东西。慢慢地,我发现公司的监管并不严格,就想顺手拿些东西回家。”
2010年9月的一天,正在分拣货物的陈某趁他人不注意,将一个写有“电脑”的快递邮件偷偷藏了起来,并违反规定不将该邮件的相关信息上报公司。下班后,陈某把邮件偷拿回家,拆开后发现是一台戴尔牌笔记本电脑。
“偷了电脑后我很害怕,总担心会被发现,但过了一阵子却无人过问此事,也没有人怀疑我,渐渐地我放心了。”
一次得手,陈某不仅没有满足,反而激起了他更大的贪欲,接下来的几个月,陈某先后将三部手机偷拿回家。期间,虽然有人询问过货物丢失的事情,但陈某一口咬定不知情,过几天也就不了了之。
贪欲之下,他竟盗窃百万黄金
2011年2月17日,陈某工作时,一件深圳某公司发往郑州一家银行的快递邮件引起了他的兴趣。
“那上面写着‘工艺品’,个头挺大,我拎了拎怪沉的,能有近十斤,也不知道是什么,觉得应该不错,可以拿回去摆在家里,就用老方法把这件东西偷走了。”
回家拆开包装,明晃晃地纯金制品刺得陈某睁不开眼,里面居然是两套徐悲鸿十二生肖册传世金大全套和两个大富金蟾,重量足有七、八斤。陈某心花怒放,心想自己这下发财了。
然而一周后,一名丢失手机的客户找到公司,要求公司查清事实,进行赔偿。通过调查,公司认定陈某有重大嫌疑,遂向警方报了案。2011年2月25日,陈某迫于压力,主动向公司交待了盗窃十二生肖册传世金大全套、大富金蟾的过程,并带领公司工作人员到其家中将盗窃物品全部找出。
盗金百万 获刑十五年
经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鉴定,两套十二生肖册传世金大全套共计2400克,黄金纯度999.9‰;两个大富金蟾共计1200.30克,黄金纯度999.5‰,所有黄金共计3600.30克,时价为1183200元。
笔记本电脑、手机等共计价值1万余元。
2011年10月8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某身为快递物流公司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邮件,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
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陈某应在该幅度内予以处罚。
鉴于陈某盗窃后能主动交待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盗窃事实,且赃物已追回,故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2011年12月5日,法院一审判决陈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法官析案:
主审该案的法官靳苍华告诉记者,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网购”的不断增多,物流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物流公司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行业管理亟待加强。客户在寄送物品时,应选择实力强大型物流公司,并对贵重物品足额保价,这样才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