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采用刑事速裁程序开庭审理了15起案件且当庭宣判,被告人无一人上诉。
27岁的小洋是15名被告人之一。2016年11月17日,小洋与好友小芳在饭店就餐时,小洋以拨打电话为由借用小芳手机,并私自将小芳微信账户内的3000元钱转到自己的微信账户,后用于日常消费。2016年12月4日被告人小洋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我一时贪念,犯了错误,请法官给予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在法庭上,被告人小洋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鉴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且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故对其从轻处罚。中原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小洋犯盗窃罪,判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审结整个案件仅用了7分钟。
“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注重庭审释法,确保被告人充分了解诉讼权利及自愿认罪的法律后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准确量刑,缩短刑事速裁案件的审理周期,实现案件繁简分流,使法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疑难复杂案件,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和质量。”中原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翟红斌庭审结束后这样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