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都是传销惹的祸,丈夫起诉妻子要求离婚

  发布时间:2011-08-19 17:45:22


    传销,曾长期销声匿迹的非法活动,现在好像又回来了。8月11日,央视独家调查:“阳光下的非法传销——广西来宾政府广场成传销场所,号称投3800一年变380万”,该调查石破天惊,震惊世人。另据新华社电“一个备受社会同情、曾含冤坐牢11年的“杀人犯”赵作海,在平反1年后却在宁夏贺兰县身陷传销的泥潭”,一时间传销活动好像又起死回生,扰乱着我们的生活。昨天,中原区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因传销引发的离婚纠纷。

    主人公:丈夫江南;妻子夏新艳

    据调查,宁夏贺兰县传销组织早在2008年,就渗透到宁夏固原市,传销者从河南、安徽、湖北、江苏等地涌入这座小城。主人公江南也是从河南到宁夏参与传销的一员,他深受传销之害,不仅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走到离婚的边缘。

    2009年3月,丈夫在妻子的鼓动下到宁夏加入传销,除了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除了把一次性买断工龄的补偿款搭进去以外,还外债累累。不堪重负的他历经千难万险,终于逃离宁夏的传销组织,回到了家乡郑州。

    回家后,丈夫就向妻子提出协议离婚,并开始与妻子分居,但妻子不同意离婚,经过两年再磨合,丈夫无法走出阴影,原谅妻子,在他内心一直怨恨妻子,为了获得所谓的巨额回报而不惜牺牲家庭幸福,让不来都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今年7月1日,丈夫向郑州市中原区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离婚。

    妻子心里觉得委屈,她认为夫妻感情一直很好,从未争吵打闹过,坚决不同意离婚,之所以走到离婚这一步,都是传销惹的祸,而她一时的财迷心窍,受朋友欺骗,才会怂恿丈夫去参加传销。对于家庭的经济损失和丈夫因此受到的伤害,她也感到非常痛心。希望丈夫念及二十多年的夫妻情分回心转意,继续共同生活。

    法院经审理认为,江南与夏新艳双方结婚已二十多年,婚后建立起深厚的夫妻感情,并生育有一儿子,夫妻感情仍有挽回的余地,再给双方一次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能弥补已经受伤的感情。因此法院作出不准离婚的一审判决。

    主审法官也希望借此机会提醒广大群众,莫信传销一夜暴富,远离传销陷阱。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