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促进全省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今天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电视电话会,省高院党组成员、巡视员蒋克勤参加会议并讲话,省高院执行局局长周明杰宣读了关于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工作方案。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通过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力争实现执结率大幅度提高,债权人应当实现的债权基本实现;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的现象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执行工作全面纳入规范化轨道,形成长效运行机制;涉执行信访案件数量大幅减少,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司法公信力显著增强。
会议要求,“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应当符合以下标准:无执行积案,在法定执行期限(含法定延期)内,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执结;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依法穷尽执行措施后,全部按照有关规定退出执行程序,不存在新积压案件。2016年1月1日后新收执行案件结案率要达到96%以上,实际执结率要达到85%以上,以前受理的旧存案件要逐渐明显消化。同时,涉执行信访案件的息访率达到90%以上。
创建活动期间,省高院将分三次组织申报、考核和验收,到2017年底,全省所有基层法院要全部达到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标准。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