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法院采取四项举措切实加强全院公务用车的规范管理,坚决杜绝干警违规用车现象,努力确保安全行车、文明行车、规范行车。
一是狠抓驾驶人员的学习教育。每周定期对干警及专职司机进行交通法规、安全行车、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学习教育,明确驾驶人员工作职责,教育驾驶人员严守职责、安全使用车辆,切实增强其交通安全意识,坚决杜绝无照驾车和私驾公车现象的发生。
二是建立健全公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要求各部门及时建立公车使用台帐,建全车辆出勤情况登记、节假日封车制度和公车外出实行报批制度,确保车辆的规范有序使用。
三是严格公车使用和管理。由司法行政科定期跟踪全院车辆的违章违法情况,规定非指定驾驶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驾驶公车,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车,非经主管领导许可和司法行政科同意,不得擅自调动和使用其他部门车辆。
四是严肃查处违反规定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问题。该院设立了公车管理监督举报电话,由院纪检组、监察室不定期对各部门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公车私用或私驾公车的干警一经查实,坚决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决不护短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