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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法院“四注重”提升执行效果

  发布时间:2011-08-18 17:27:28


    中原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机制,采取“四注重”措施着力提升执行效果。2011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37件,执结590件,执结率达8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注重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工作情况,积极争取支持。区委多次就法院执行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参与协调多起重点案件。同时,注重借助金融部门、社区(居委会)、当事人所在单位等社会力量,形成基层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帮助解决执行难。

    二是注重采取灵活多变的执行方式。整合执行资源,采取攻坚执行、机动执行、循序执行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执行效率和执行到位率。同时,积极倡导“和谐执行”理念,注重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教育感化和思想疏导,切实将加强调解工作与动员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有机结合起来,促使案件通过和解方式顺利执结。  

    三是注重规范和畅通信访渠道。与立案、信访部门相结合,在立案前,详细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内容,提高其风险意识,减少当事人的不满情绪。同时,适时开展大接访、大回访活动,对涉执信访案件逐案研究,逐案制定对策,促使执行工作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四是注重加强执行工作管理。严格案件期限管理,对超期限案件立即予以通报,对临近期限的案件予以督办和警示。同时,与绩效考核工作相结合,科学设定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申诉率、执行结案率等业务指标,实行每季度一考评,并将季度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结果挂钩,充分激发执行干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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