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午,全省法院执行改革现场推进会在许昌市中级法院召开,这是继上周一召开向“执行难”宣战誓师大会后,省法院再次对破解“执行难”问题进行全面部署。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省法院党组成员、巡视员蒋克勤就全省法院贯彻落实执行工作改革提出意见。蒋克勤表示,通过3个月的试点,许昌、焦作两地法院异地立案率都超过了50%,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缩短了20%,统一管理明显增强,消极执行明显减少,案件质效明显提高,不当干预得到遏制。下一步要推广许昌、焦作试点经验,在全省法院强化统一管理、强化异地管辖、强化分段执行、强化执行时限,继续狠抓强制性、继续加强信息化、继续推进规范化,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努力在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张立勇强调,接下来全省法院要从四个方面落实执行工作改革。一是要切实强化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各中级法院院长、执行局长一定要把责任负起来、担子担起来,对辖区基层法院执行力量的统筹调配,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上下一盘棋,拧成一股绳,真正实现对执行案件的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协调。
二是要坚定不移推行执行案件异地管辖。在方式上,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结对”或“转圈推磨”,哪种效果好,就采用哪种方式;在范围上,除赡养、抚养、继承以及小标的执行案件外,原则上都采取“转圈推磨”的方式,由外地法院执行,特别是对于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有财产而超过6个月未执结的案件,一律异地管辖。三是要大力实施推行分段集约执行。分段集约执行把原来由个别人行使的执行权力分散到几个人、几个环节,实现了“流水线”作业,可以让各个环节上的执行人员相互监督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四是严格实行超过6个月执行时限评查制度。对超过6个月未结案件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逐案建立台账,逐案进行评查,逐案向上级法院报备。对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和省法院司法巡查组严肃查处。
张立勇说,一周前的誓师大会解决了与“执行难”战斗的目标和意义问题,此次推进会则是要研究这场仗怎么打、靠什么的问题,就像渡江作战,要解决桥和船的问题。两次会议相隔仅7天,充分表明了省法院党组对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心和迫切态度。如果到时间哪个法院落实不到位,省法院将坚决问责到底。
会议由省法院执行局局长周明杰主持。许昌市委书记武国定,许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郑传德出席会议。
■延伸阅读
推进会上,作为异地执行改革试点法院,许昌、焦作中级法院院长分别就各自改革经验作了报告。
异地执行试点经验
许昌
自2月1日被确定为试点法院以来,许昌6个基层法院全部挂许昌中级法院执行分局牌子,一对一实行交叉异地执行,全市执行工作形成“一盘棋”局面。各基层法院将执行人员分组,结对法院之间进行执行组结对,加强异地执行的配合工作,同时,对异地执行案件一律优先办理,要求立案后当天移转至执行局。
截至目前,全市共异地执行立案1793件,异地立案率为55.12%。
焦作
焦作法院系统在人财物的配备上向执行工作全力倾斜。全市执行人员在原有175人的基础上新增58人,配备执法记录仪146个、单兵指挥系统22个,固定执行用车31台,为全体执行人员办理了人身意外保险,并统一按标准落实了出差补助。同时,科学界定异地执行案件的范围,确定了6种情形案件必须实行异地管辖。
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执行案件2437件,执行案件异地管辖率68.36%。
来源:河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