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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友骗钱财,触犯刑法受处罚

  发布时间:2010-10-13 16:00:06


    男青年沈文用假名梁华在网上结交异性网友张洁,虚构事实骗取其15000余元,经检察机关指控,近日被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

    2009年10月,男青年沈文用假名梁华与女网友张洁通过网聊结识。聊过数次之后双方感觉不错遂约见面。见面后,沈文称自己在某公司开车跑运输,目前经济紧张,信以为真的张洁便送其一些被褥并借给其400元人民币。

    在后来的交往中,沈文告诉张洁他想自己买辆货车跑运输赚钱,定金已经交过了但买车的钱不够,请张洁帮忙想想办法,并给了张洁一个银行卡号,张洁汇给其5000元人民币。在沈文所说的提车时间的前一天,沈文再次打电话给张洁说钱还是不够,请她帮忙。当日,张洁约沈文在银行门口见面,并从银行取出1万元现金给他。沈文以梁华的名义向其打了一张2万元的欠条,并附上自己随便编造的身份证号码,之后便不再与张洁联系。后来,张洁多次打沈文手机联系不上,才发觉被骗,遂报警。

    检察机关对沈文提起公诉,指控其犯诈骗罪。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沈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且其家属已退赔张洁经济损失,故对其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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