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张立勇做客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人民网联合推出的“2016全国两会•大法官访谈”节目,围绕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大力解决“执行难”等话题,以及树立法庭权威、维护法官尊严等热点与网友进行了交流。
张立勇说,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诉讼管辖制度。借助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东风和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要求,河南法院探索并实行行政诉讼案件全部异地管辖,逐步确立了“转圈推磨”式,即甲县的案件由乙县审理,乙县的案件由丙县审理……该制度实施以来的效果非常理想,涉诉信访问题大幅减少。首先,群众对行政诉讼中“官官相护”的担心大幅减少,对法治更有信心,一审服判息诉率明显提升;其次,政府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应诉意识进一步增强;第三,法官欢迎,在办案过程中受到行政干预的可能性大幅减少,行政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
“既然行政诉讼案件我们可以通过异地管辖排除干预,其他案件应该也可以,因此河南法院从今年开始对执行案件实行异地管辖。”张立勇透露,这次两会,他建议全国人大考虑用立法形式把所有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都实行异地管辖。
针对近年来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和法官人身被侵害事件频发,张立勇表示,对侵犯法官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要在法律范围内从严从重惩罚,以儆效尤。张立勇透露,他专门就这个问题在两会上提了建议,即对扰乱法庭秩序罪实行特别追诉程序。他说,刑事诉讼法从1996年修改了以后,此类事件要按照公安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的程序进行,由于程序繁冗,最终大多不了了之。对这种扰乱法庭的行为,如殴打、辱骂法官的,或者当事人骚扰律师的,应当由法官直接作出处罚裁判。因为当时现场往往有当事人、公诉人以及其他群众在场,没有必要走侦查、起诉程序,法官可以按照特别追诉程序当场依法判决,以及时打击不法行为,维护法庭尊严。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