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午,中原区法院采用“3+4”模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重大涉毒犯罪案件,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徐薇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
庭前,鉴于本案第一、第二被告因贩卖毒品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属重大刑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下发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原则上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且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人数原则上应当在2人以上。其次考虑到第二被告至今“零口供”的特殊性,本案属于疑难案件,该院决定采取“3+4”大陪审合议制审理本案,并通过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信息化平台随机抽取出4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在庭前会议上,审判长安排人民陪审员提前阅卷,了解案件基本情况、整理争议焦点,合议庭审判员制作案件事实问题清单,如:被告人以前是否受过刑罚处罚、如何被公安机关抓获、是否吸毒、毒品来源、交易方式、交付情节等,供陪审员在庭审中参考,庭前会议为庭审做好了充分准备。
庭审中,该院对三被告人采取不戴戒具、不穿囚服等去除“犯罪标签化”的庭审方式,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徐薇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在其他合议庭成员的配合下,调查、举证、质证环环相扣,开庭前一直零口供的第二被告也当庭陈述了有罪事实,整个庭审有序推进。4名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围绕案件事实,就争议焦点直接发问,在查明案情、认定事实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本案案情重大,该案未当庭宣判。
休庭后,合议庭进行了评议,每名人民陪审员独立就案件事实认定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在刑事审判中引入大陪审合议制,并首次采用“3+4”模式审理,是中原区法院作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所做的大胆尝试,也是该院在刑事审判中进行事实审与法律审分离机制的一次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