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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5起环境资源类典型案例:毁林者补种150棵杨树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6-02-23 15:02:40


    擅排工业废水,造成两家养殖场井水污染;未经批准,擅自砍伐自家的杨树,法院除了对被告判刑外,还判其补种150棵杨树;茶艺社售卖19只穿山甲和4个熊掌,单位被罚、多人被判刑;酒吧噪声大,影响他人生意,酒吧被判赔偿酒店损失……2月22日,郑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2011年至2015年,全市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823件,审结799件,先后对1516人判刑。发布会上通报了5起环境类典型案例,彰显了用司法保护环境的态度。

    用生态恢复性司法理念,惩治毁林被告人

    2014年7月,被告人李少文、郭继祥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证情况下,雇人将其购买的位于中牟县万滩镇的135株杨树砍伐。

    郑州中院在审理中提出了生态恢复性司法理念,二被告人签署了复植补种承诺书,承诺补种150株杨树并进行管护。

    法院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但因其签署复植补种承诺书,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及罚金。

    【意义】本案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生态资源保护新模式。2014年12月,在中牟成立了森林生态恢复基地。此后有6起破坏森林资源类刑事案件采用这一理念审理,共补种林木1130株。

    擅排工业废水,坑了两家养殖场

    2013年12月1日,被告人曹辉与他人合伙,在新密牛店镇打虎亭村投资生产化工产品。因其生产废水通过暗管排放,造成一家养猪场和一家养羊场井水污染,不能饮用。环保部门检测出水中含有甲硫醇和二甲二硫。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但其认罪态度好并积极赔偿,因而判处曹辉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并处罚金3万元。

    【意义】含有剧毒的二甲二硫废水排放到土壤中,严重危害地下水的安全,损害群众人身财产权益。本案通过多种责任方式提高了污染者的违法成本,达到预防环境污染的目的。

    公司售卖穿山甲,多人被判刑

    2011年7月、8月,被告人郭海珊在担任郑州市东篱居茶艺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其公司后厨负责人陈贤洲联系购买了穿山甲、熊掌等野生动物制品,后在会计田建波、采购员张英魁以及厨师沈惠杰的协助下加工并销售。2013年1月,警方在该公司查获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穿山甲19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黑熊的熊掌4个。

    法院认定被告单位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罚金4万元;被告陈贤洲等5人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至1年不等(部分人为缓刑),并处罚金。

    【意义】该判决对饮食业具有震慑和警示作用,促进全社会共同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

    噪音影响他人生意,酒吧被判赔偿损失

    2008年3月11日,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城分公司在郑州市管城区商城路231号4-6层设立。2009年2月18日,刘某在同一楼上经营酒吧。因酒吧噪音超标,导致在楼上酒店住宿的客人无法入睡而退房。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营业时所产生的噪声对原告的正常营业构成了侵权,判其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并控制音量,使原告客房内的噪声符合规定标准,逾期达不到标准,按每日100元对原告进行补偿;同时,承担因噪音而退房的经营损失1664元。

    【意义】本案判决有利于引导社会公众遵守相关环境噪声规范,减少噪声污染。

    管理者不作为,徇私舞弊被判刑

    2013年3月29日,时任郑州市管城区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南曹中队中队长的时民航,和副中队长陈杰巡逻时,发现有村民违法占用基本农田,遂现场拍照,并张贴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

    随后,郑州市管城区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裴俊钢(另案处理)多次请二人吃饭请求照顾。时、陈二人随后不再到该地巡查。同年6月,因群众举报,二人再次前往张贴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未立案查处,裴俊钢随后给时民航送去中华烟两条、红酒一箱、茶叶一盒。

    2014年3月,为应付检查,时、陈二人与裴俊钢预谋后,对该宗违法占地制作虚假材料,以避免违法占地人受到高额处罚和刑事责任追究,致使78665.88平方米基本农田被破坏。

    法院最终以被告人时民航、陈杰的行为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判其有期徒刑1年。

    【意义】被告人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图小利不履行法定职责,法院依法判定其职务犯罪,可以促进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杜绝徇私现象。

    来源:大河报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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