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介绍了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和我省法院案例工作开展情况,省高院研究室副主任王少禹详细通报了河南法院2014年度案例分析报告暨第四批参考性案例有关情况。省高院新闻发言人、宣教处处长徐哲主持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省高院把开展年度案例分析报告和发布参考性案例工作作为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和指导审判工作实践的有效抓手,为了促进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的不断提升,从2013年开始,河南法院在全国率先实行“年度案例分析报告”制度。首次编写的《河南法院2013年度案例分析报告》就被收录进中国社科院编制的《地方法治蓝皮书》。2014年,通过对全省法院编选的2611件案例进行归纳梳理后,形成分析报告,报告分为刑事、民事、行政、赔偿、执行五个篇章,为司法审判和理研究提供参考。同时为充分发挥案例对审判的指导作用,统一裁判尺度,维护司法公开,从评选的54篇2014年度优秀案例中推荐出6篇案例予以公布,供全省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参照。
发布会上,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介绍了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和我省法院案例工作开展的详细情况。他说,2010年11月,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对指导性案例的标准、推荐程序、发布和适用作出了规定,这一规定标志着案例指导制度在我国正式建立。随着案例指导制度的深入实施,案例在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实践、规范法官自由裁量、维护司法公正、宣传法制、促进立法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近年来,河南高院非常重视案例工作,把案例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常态性的审判业务来抓,建立完善了案例工作机构、机制和制度,推动案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一是在全国高级法院率先成立专门的案例评审机构-河南法院案例评审委员会;二是建立年度案例分析报告制度,对全年案例编报中反映出的疑难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三是坚持开展全省法院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四是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五是省高院与郑州大学联合成立了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六是在河南高院官网开设“河南法院案例库”专栏;七是积极开展案例制度的理论研究和调研。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河南法院参考性案例发布制度,截至目前,河南高院共发布4批31个参考性案例,已经成为指导全省法院审判类似案件的标尺和参考。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