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迅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该院联合区司法局制定《郑州市中原区法院、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于5月11日上午召开党组扩大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进行部署动员,该院院领导、中层正副职及审判长共51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最高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并针对如何贯彻落实上述文件要求展开全面部署和动员。
为保障下一步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徐薇提出以下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陪审案件,尤其注重发挥其在事实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同感。二是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和最高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办法。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机制,克服“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和“驻庭陪审、编外法官”等弊端。三是积极选取典型案件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审。在审判实践中探索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不断总结改革试点工作经验,促进审判质效有效提升。四是坚持以“三个随机”选任方式为基础,扩大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审查梳理现有人民陪审员名单,为实现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做好充分准备。五是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汇报工作。注重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新举措,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作为全省五家试点法院之一,中原区法院的改革试点工作受到省、市两级法院的重视, 要及时向上级法院汇报此项工作的最新进展和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