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中原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现场,20名人民陪审员代表从人大常委会主任贾成义手中接过任命书,并面向国徽集体宣誓。会议上,由我院院长徐薇提请的70名人民陪审员全部通过任命,至此我院的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已全部结束。
3月4日,在接到上级法院有关4月上旬前完成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部署后,我院高度重视,立即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汇报。但此时得知,定于3月31日召开的常委会议程已经确定。接到我院报告后,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主任会议,研究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并最终决定将人民陪审员任命事宜增列入议程。为确保选任前期工作扎实充分,我院按照相关规定与司法局密切配合,利用网络并通过各乡镇办事处司法所在全区各社区和村委会发布选任公告,认真审查报名人选,严格按照选任要求提出了人民陪审员人选。3月25日,院长徐薇向人大常委会递交了提请报告。
在人大常委会的全力支持下,我院在上级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圆满完成了新一轮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