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毒品可以治牙疼。郑州市两吸毒人员以此为借口,引诱、教唆他人吸食毒品。2010年4月1日,因违反国家禁毒法规,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的被告人周国然、程咏被法院依法以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据悉,此案是郑州司法机关审理的首起因引诱、教唆他人吸毒而获罪的犯罪案件。
现年36岁的被告人周国然系河南省郑州市无业人员,小学毕业后,周国然无所事事,后在别人的引诱下染上吸毒的恶习,从此走上了以盗养吸得的道路。并多次因盗窃和吸毒受到司法机关处理。1991年3月因盗窃于被劳动教养1年;1995年7月因吸毒被劳动教养1年;1996年12月因吸毒被劳动教养1年6个月;1999年3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1年;2007年11月18日因吸毒被劳动教养2年,因犯盗窃罪于2001年7月25日被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10个月,2003年2月16日刑满释放。
我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8月的一天,被告人周国然和郑州市无业女青年程咏(39岁,吸毒人员,与周国然系非法同居关系)在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其租住处,以吸毒能止牙疼为名,鼓动正牙疼的被害人王某吸食,并向王某提供毒品、吸毒工具,教王某将毒品吸食。后周国然、程咏在一次吸毒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的事情也随之浮出水面。
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国然、程咏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引诱、教唆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我院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