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郑州市高新区的董某,高中文化,农民。去年6月份董某在网上通过QQ聊天,认识了被害人陈某。在得知陈某是一名刚刚毕业、还没有找到工作的女大学生(学医的)后,就谎称自己是某大医院的医生,可以帮助陈某联系到该医院工作,几经甜言蜜语后陈某就深信不疑。很快两人在网上就以“夫妻”相称。感觉火候已到的董某就以该医院神经科“陈主任”的身份同被害人陈某接触,先后多次从求职心切的陈某处骗取现金贰万元、购物券壹仟元、价值2259元的诺基亚手机一部以及衣服、酒等物品。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钱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董某在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且被告人董某的家属又于庭审后退赔了被害人经济损失。故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壹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