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搞好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推进“五个严禁”、“十条禁令”、“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的贯彻落实,不断增强广大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4月9日下午,我院举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会,特邀省高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刘国松同志做廉政教育报告,郑州市中院院长助理刘祖一、监察室主任刘奎应邀在座。
刘国松主任在报告中提出,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上升到反腐斗争的高度来抓,各部门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正确处理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的关系,只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搞好了,才能实现审判执行工作的快速前进。
刘主任强调,国法、天理不外乎人情,关键在于要在法律允许的幅度范围内去做。人情世故有情有缘,但必须有个度,必须在法官可以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内,千万不要把法官当做赚钱的职业,否则,你会整天生活在欲望和胆战心惊的矛盾中,惶惶不可终日。
关于司法作风、司法形象和司法态度问题,刘主任特别指出,法院、法官作为被方方面面监督的主体,不能与当事人发生任何纠纷、任何矛盾,这有损人民法院的形象。法院正处在风口浪尖上,作为一个服务行业,一定要树立形象,端正态度,不要把个人的不良情绪带到工作中去,尤其是窗口单位。凡出现这方面问题的,无论对错,都要予以严肃处理。最后他强调,作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查处,查处是手段、是关爱,保护才是目的。希望广大法官能够正确认识和理解纪检监察部门部门的查处,一旦检察院、纪委立案查处,后果将严重的多。
随后,市中院监察室刘奎主任通报了郑州市及我院2009年和2010年第一季度违法违纪案件案件举报受理情况,并就举报人的举报特点和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市中院刘祖一院长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六个重在:一是重在本分;二是重在知足;三是重在敬畏;四是重在自律;五是重在提升;六是重在持续。
最后,我院徐薇院长强调,全体干警要通过听取这次党风廉政报告,认真反思,找好定位,为此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报告精神,对照讲话,找准不足;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要真抓实抓;三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绩效考核、“五个严禁”、“十条禁令”规定的学习落实紧密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