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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骗钱又骗色 都是“POLICE”惹的祸

  发布时间:2010-01-20 11:14:21


    2008年11月初,彭荣(化名)通过妇女生活杂志的征婚栏目认识了一个自称“刘冰”的男子。“刘冰”自称家住郑州市文化路政法干校家属院,毕业于郑州武警指挥学院,曾在云南边防禁毒武警部队服役,现在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城建监管处工作,他还向彭荣出示带有银色警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标志字样的皮夹。这些警察的标志都使“刘冰”取得了彭荣的信任,不久后两人开始了同居生活,尽管两人拍摄了结婚照,但是“刘冰”始终不去领结婚证。在同居期间,“刘冰”以各种理由先后骗取彭荣人民币10000余元。

    2009年6月25日,陈翠翠(化名)通过“世纪佳缘”网站认识了一个自称“刘东”的男子。“刘东”自称家住文化路政法干校家属院,现在是郑州市禁毒委员会的代理大队长,他还向陈翠翠出示带有银色警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标志字样的皮夹,并经常身穿带有“POLICE”标志的黑色T恤。正是这个“POLICE”标志是陈翠翠很快信任了“刘东”,并开始与其谈朋友。在此期间,“刘东”分别以执行公务没带够钱,需要为汽车加油等为由,先后骗取陈翠翠人民币8400元。

    李红(化名)与陈翠翠有着基本相似的经历,不同的是“刘东”称可以帮助李红调动工作,而自己没有被“刘东”骗到。

    2009年8月19日,这个自称“刘东”的男子被公安机关抓获,此“刘东”就是彼“刘冰”。“刘冰”、“刘东”都不是他的真实姓名,他更不是“POLICE”,一切都是刘占(化名,本案被告人)设的骗局。

    在被检察机关指控上述犯罪事实后,刘占供认不讳。

    中原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占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警察多次进行招摇撞骗,其行为已经构成招摇撞骗罪,且情节严重,应予惩处。但鉴于被告人刘占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故在量刑上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刘占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责任编辑:大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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