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曾在《法制日报》读到这样一段话,印象颇深:“在当下的法治进程中,是智慧成就了法官,更是智慧的法官成就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而成就法官智慧,需要一些基本的要素,分别是:一身特有的素养、一颗不变的善心、一份应有的独立、一手公正的裁判。”在此,编者倒无意去深入探讨法官的智慧,而仅仅是想从身边一个个默默无闻的法官身上,撷取几个瞬间,来共同回味其中的精彩。
一起给付子女抚养费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声称自己是下岗职工,每月只有300元下岗工资,无力支付每月200元的抚养费,以此为由在我院大吵大闹。
执行法官把被执行人叫到办公室,问:“下岗工资不够花的话,你靠什么生活?”答:“下岗后,我和父母住在一起,他们拿退休工资贴补我。”再问:“你多大,你父亲多大?”
答:“我39岁,父亲60多岁。”法官斥道:“你正当年富力强,还靠着老爸养活,你女儿才9岁,你是她爸,你让她指望谁生活?”被执行人哑口无言,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
此应谓“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一案件原告与被告系邻居,因琐事发生纠纷后双方言语不合,闹成僵局。原告脾气倔且出口容易伤人,一点事翻来覆去说,往往因此会被法官制止继续发言。原告于是更加气愤,双方的小矛盾逐渐激化。合议庭一法官主动说,由他来对此案进行调解,其他人纷纷劝他别费劲了。法官笑而不语,通知原告来院。第二天,原告来院要求撤诉。
大家好奇,问该法官用了什么妙招?他说:“我用了一个最笨的招。我听原告讲了整整五个小时的事情经过。原告边讲边骂,我没有打断他,他越讲气越小,讲到最后气慢慢就消了,觉得多年邻居,其实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此应谓“对症下药,药到病除”。